【新唐人2013年7月9日讯】(新唐人记者张旖旎综合报导)大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7月8日上午被判死缓。逃过一死的刘志军是习近平上台后誓言反腐的运动中被打掉的级别最高的官员。《美国之音》报导,中共对刘志军的判决书引发更多疑问:牵出刘志军大案的两名关键人物,涉案金额高达1800亿的丁书苗母女如何处置?引起民愤的刘志军拥有374套房产的罪名为何不翼而飞?北京法律界人士则表示,刘志军不死是权力贪官对法律的玩弄。
受贿金额低于坊间流传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第二中院最后认定刘志军受贿的金额为6460万余元。据美国之音报导,这一数字大大低于互联网上流传的刘志军贪污受贿涉案金额达数十亿的规模。
判决从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重申了检方情节特别严重的说法,即刘志军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美国之音的报导说,一般来说,如果判决书中用了特别严重这样的字眼,会被处以死刑。
这次北京中院从轻处罚刘志军的理由是:检察机关及刘志军的辩护人均提到刘志军在被调查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赃款大部分已被追回,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大部分已被司法机关挽回。法庭认为,刘志军“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悔罪”,因而判死刑缓期。
检方、辩方角色错位引起舆论愕然
在6月9号庭审时,辩方律师并没有提到刘志军有检举揭发的表现。但检方竟然当庭提请对刘志军从轻处罚。而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这次案件中,刘志军并没有立功表现,也没有任何的检举揭发。当时检方和辩方角色错位,引起网络舆情一片愕然。特别是辩护律师称刘志军并无立功表现的说法,被解读为刘志军为了保命配合当局,没有乱咬上级和同僚。
刘志军案中案
刘志军案是由于山西商人丁书苗与她的女儿侯军霞为中标铁路项目的国企敛中介费而牵出。根据《新京报》的报导,侯军霞涉嫌非法经营数额为367亿元。丁书苗母女收取中介费为多家“中字头”企业中标铁路项目,被控非法经营罪,案值近1800亿元。这些天文数字在刘志军案件被判死缓的中共官媒报导中均没有提及。
另外,大陆媒体报导刘志军案子中还揭发出案中案。第一,丁书苗受刘志军指示,拿出4400万送给中纪委捞人;第二,丁书苗受刘之托拿出500万送给中组部跑官;第三,花重金跑官的副部长现在仍然担任改制后铁路总公司的副总。
丁书苗拿出4900万送中纪委捞人的案中案是当时刘志军案庭审时双方辩论的重点。《德国之声》援引刘志军的辩护律师之一钱列阳的说法:其中4400万元是刘志军指示本案另一当事人、山西商人丁书苗,试图通过刘琳等三人给中纪委送钱,目的是想把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捞出来而花的;另外500万元是刘托丁书苗试图给中组部送钱把某位原铁道部副部长"跑"成部长接替刘志军而花的。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的辩护意见为,这些钱不属于刘志军,因此不能等同于贪污受贿。
消息传出来之后,很多网友对刘志军案中爆出案中案表示关注,希望知道这两笔钱共计4900万送给了谁?流向中纪委和中组部的钱是否已经追回?收钱的腐败官员是否受到调查?
美国之音:刘志军是被公布财产的中共高官第一人
刘志军被审查之后,网媒曾报导说他“拥有房产374套,人民币超8亿元,美元23万、欧元223万、加元15万、港元8千多万等;股票账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汽车16辆,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书画饰品612件。” (网易微博)
刘志军的财产被公布令网民惊愕,网络舆论一片哗然,以前的“房哥”“房姐”,和刘志军们相比起来,都是小巫见大巫了。
美国之音的报导表示,一个干部拥有374套房产,在“买房难”的普通民众中引起了极大的愤慨。这次北京中院的判决,只字未提刘志军房产的相关事实,避免引发民愤的意味浓烈。正是:悠悠万事,唯稳为大。
浦志强律师:刘志军免死是对法律的玩弄
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在获悉刘志军免死后在微博中写道:“刘志军被公诉的时候,我对他的生死很悲观,写了篇拙作,讲他如何命悬一线。可一看庭审消息,突出他不曾立功—等于说他不宜减轻,和滥用职权损失已经挽回—那是胡扯,丁书苗的39亿获利,不是他滥用职权的损失。当时斯伟江律师就说他死不了。这不是我第一次误判。”
浦志强回顾,去年审谷开来的时候,他也认为谷开来难活,盖因为谷开来犯得不是经济罪,故意杀人是暴力犯罪,而且没有从轻减刑的情节。没想到合肥中院会“特别尊重生命”。浦志强律师写道:“谷开来和刘志军免死,是权力贪官对法律的玩弄。中国法律比起二十年前,退得一丝不挂,退得寡廉鲜耻。刘志军庭后反复称不上诉,大义凛然背后,是摇尾乞怜求生。他将成为贪官的榜样:只要肯配合就不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