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党章作废 民:党章宪法谁大?

【新唐人2013年08月29日讯】党媒《人民日报》8月28日报导,中共将废除约4成自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消息引发网友对党内法规的兴趣,特别是宪法和党内规章的从属问题。

中共日前发布“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首次清理党内规章。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300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

有人讽刺:“法规有767件,虽已多如牛毛,然亦管不好党,今废止了300件,法规少了,仍能治党否?”但也不少人认为,应该增加一些党内法规,例如党内反腐,和公示财产。

一位北京网友问:“到底是宪法为大,还是党章为大?我一直没明白,谁能告诉我!”

前陕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认为,薄熙来案就显示出,在中国,党的内部章程凌驾于宪法与法律之上。

马晓明:“对薄熙来的指控都是刑事罪啊,政治上的罪什么的没算。中共它的党员受不受法律制裁,法律没有权力决定。”

很多网友呼吁,公开300件被废除的党内法规,但《人民日报》没有进一步回应。

马晓明:“比方说是‘废除阶级斗争理论的规定’,‘关于共产党员不得从事资本主义发家致富的规定’等等,你一公布出来等于把底漏了嘛。”

《人民日报》称,今年10月开始,将对1949年到1978年间的党内法规和文件,进行第二阶段清理。

新唐人记者林莉、钟元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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