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去天堂 不再上假期“补课班”

【新唐人2013年10月15日讯】2013年7月19日早晨6点30分左右我女儿(王雅君)在暑假补课途中被洪水冲走。导致溺水身亡。该日恰其我女儿十七岁生日。

    
人们说一夜白了头,这不是传说,我在一夜之间头发几呼脱去一半,每天听到的是妻子撕心裂肺的嚎啕之声。看到的是妻子她那眼睛通红,呆若木鸡的表情,家人的宽慰,亲友的劝说,这都无济于事。一宿未睡,辗转难眠,冷静下来想想,这着实是一件令人悲愤的事,因为这不是天灾是人祸。
   
事发地点在一条通往水神堂景区路上,这条路连接城南三乡数几十个村庄。其中有一段二,三十米长的低洼路段,紧靠路边有个大深水坑连接一条弯曲的深水河道向东而去。遇雨时上流的洪水全部汇聚到此低洼路段,所以这段路也就成了排洪渠道。就是这条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夺去了我十七岁花季女儿的生命。

广灵的政府官员,对这样一条随时存在安全隐患的大通道熟视无睹,如果他们有一丝为百姓的出行安全,疾苦着想之心。花上几分几毛,早应该在这段路上增加安全设施。造一座桥或两边加设防护栏,警示标志等。这样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然而这些措施都没有。相关领导们“人民的纳税钱都干什么了?”请问这条路的相关部门领导能推卸责任吗?
    
暑假的7月8日,一中教师陶占峰,利用一中学校的课桌椅和教育局提供的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强行全班72名学生补课。(共补六门课程)19日早晨6点30分左右,女儿在去往补课途中发生溺水事件。教育部三令五申严禁假期补课加重学生负担,而广灵县教育局与补课老师视国家之规定如儿戏,为其违规补课提供课桌椅和场地。请问教育部门的相关领导能推卸责任吗?
    
事发后我与家人多次去找相关部门理论此事件,他们都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时间、淡化事件,8月24日我再次带着妻女和家人到县政府找其做主,在妻女和亲友的嚎啕大哭下迫于无奈,主管的刘宝贵县长主持相关各方人员进行协调。

25日刘宝贵县长委托教育局杨副局长给出调解意见:“这是天灾,让民政局表示一下同情买口棺材,让违规补课老师表示一下同情”。对这样的调解结果,我表示寒心和不能接受。刘县长说:“只能这样,你不服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这十多天来,我既没有等到政府对此事件的过问,也没听到相关部门和肇事人的安慰,等来的却是刘县长的这样答复。看到一直无法入土为安女儿冰冻的尸体和家人的一片痛哭之声,我再也无法控制了,于是我带着妻子和家人打着要为女儿讨来公道说法的条幅,拿着女儿生前的照片,在政府门前静坐,可相关领导一直不与露面。
    
离事发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家人终于在政府门前见到了李县长(正县长),李县长于当天下午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在会上委托刘宝贵副县长下个星期五解决此事。
    
事发二十多天后,8月9号下午,刘宝贵副县长,召集教育局局长梁进军,一中校长白贵德,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白立凯,住建局局长张有为等,一系列部门领导和家属。做出了最终答复:“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均无任何责任。”
   
对我们的父母官我彻底绝望了。走投无路的我和家人在饱受丧女之痛的煎熬下,强撑著身子在政府门外搭设灵堂,想要给孩子讨个公道,当晚县政府将政府门前这一段路灯全部关掉。在一片漆黑的午夜中,派出大量警力以暴力手段强行拆除。
    
之后我和家人于8月21日——22日(农历7月15日——16日)举行了丧葬离别仪式,将停放在清凉寺的女儿入土为安了。(我们这里有一个 乡俗是死去的人不能超过农历7月16日入土,否者是对死者或家人不利的)无可奈何的我和家人最终没有让死去的女儿,听到一句为她讨来公道说法而入土了。她是入土而不安啊!天地自有公道,而这个小小的广灵县实在说明了本地那句俗话,“尿湿坑里淹死人••••••”
    
如此人命关天大事,而我们县的父母官直到现在,还是麻木不仁、不闻不问,肇事老师依然逍遥自在。相关部门对此事件好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在这里我大声问一句:法理何在?政府行为何在?平民权益何在?社会何以和谐,百姓何以有安全感和幸福感。我无话可说。梗咽着写下这些文字,我想我的女儿死不瞑目,我也只能在痛苦中度过自己的余生了••••••?

          
呼吁人:王业青
   
住 址: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壶泉镇稻地村
   
电 话:13068090202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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