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军官叶玫出庭 痛哭求判缓刑

【新唐人2014年02月25日讯】台中地院今天开庭审理前军事情报局女军官叶玫潜逃案,叶玫当庭痛哭,请求法官判缓刑,表示愿提供公益金新台币50万元及240日社会服务。

据中央社报导,叶玫以无法适应军中生活而潜逃英国,遭军检发布通缉,今年1月间遭遣返回台,经台中地检署依陆海空军刑法逃亡罪起诉,台中地院今天审理,叶玫母亲也到场,母女两人泪洒法庭。

叶玫今天被押解出庭,她说,不适应军中生活,又受到不公平对待及同事排挤,绩效无法达到要求,曾提出辞职,也曾耳闻有利用身体及精神疾病、酒驾等方式离职。

审判长陈春长询问叶玫为何不以寻求这些方式,而选择潜逃英国。

叶玫痛哭答复,“我一时冲动,才犯下愚蠢的错误。”因英国免签证,又是英语系国家,她一时冲动就跑去,在英国期间靠教会救济,并当志工。

“我真的很不孝,”叶玫说,潜逃期间很想念妈妈,她应面对问题,但不够勇敢,妈妈是她唯一的亲人,现在每天都辛苦的从新竹到台中看守所看她。叶玫哽咽痛哭说,她在看守所37天,读“百孝经”,书上说“天地重孝,孝当先”,觉得自己很不孝。

审判长陈春长当庭训诫她“早这样想,妈妈就不会这么担心了”。叶玫请求法官让她能重返社会,修正态度、认真工作,愿提供公益金新台币50万元及240日社会服务,以社会服务为社会尽一己之力。

莅庭检察官则指出,叶玫所犯为陆海空军刑法,侵害国家法益,且涉及国家兵役制度,叶玫曾当庭提出在军中受性骚扰,希望她能再具体指证。

叶玫委任律师则请求法官从轻量刑判处缓刑或社会服务及公益金。对叶玫曾指在军中遭性骚扰一事,律师指出,军中性骚扰案时有所闻,但查证不易。

审判长陈春长当庭宣布,叶玫还押台中看守所,全案3月11日下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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