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至六月一日,由“孙文学校”主办,“黄花岗杂志社”和“天安门民主大学”协办的“民权研讨会”在美国旧金山举行。来自美国中部、西部、澳洲和中国大陆的学者齐聚“国父纪念馆”,对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的意义,民权与人权、民权与宪政、民权与革命和改良的关系,以及中国未来的民主道路和方向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希望通过研究和探讨民权问题,对中国大陆的民主转型尽一点微薄之力。 下面是旧金山“孙文学校”校长封从德的发言,题目是《民权与公民行动》。
我们今天的是“民权”的研讨,主题是“民权”。实际上刚才辛老师已经为“民权”做了一个非常准确的新的定义,“民权”其实就是国民应有的权利。那么“民权”这个概念,国父孙文在“民权主义”中提出过。“国际人权公约”的两个公约,即 A 公约 – 《经济与社会权利公约》和B公约 – 《公民权与政治权利公约》,也对“民权”做了一个非常清晰的诠释和定义。由于 A 公约和 B公约的签署国在原则上是有约束力的,那么虽然中共签了并批准了A公约,就是《经济权利与社会权利公约》,但是他们有很多“但书”,也就是很多限制条件;但是中共对B公约只是在一九九八年拿到“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却一直搁置到今天。可见中共是非常非常害怕“民权”这个概念。而“民权”恰恰是我们今天追求中国“民主化”最核心、最靶心的那个概念,也就是辛老师说的国民应有的权利,主要还是在政治权利上面,这是靶心。
实际上我们看见,从九十年代到两千零三年,蓬勃兴起来的维权运动看,虽然参与的人数很多,大量的访民前赴后继地参与维权,但是由于它只是在经济和社会这个层次上面,所以这样的维权的运动,哪怕有时候有些暂时的胜利,但是都是不稳定、都是不能够有长期的保障的。
比如说九十年代初,我的家乡是宜宾,有一个叫蒋大清的退伍军人,他就带着十几万的农民,去抗那个税和费,一个大规模的维权事件。过后,蒋大清就“秋后算账”了,被判了刑。今天你看许志永,根本就是已经被秋后算账,抓到监狱里面去了;腾彪也是被限制行动。
乌坎,是全世界最瞩目的例子,当时都有“民主选举”了,自己选出了“村委会”,实际上是真实意义上的选举了,但是到今天我们看乌坎的维权,薛锦波被打死了,尸体是过了多少个月过后才还给他家属,而且给他封口费。到今天整个这个村,他们要追讨回他们的那些土地、根本就追讨不回来。所以没有政治权利。哪怕暂时性地得到星星点点的经济权利,或者社会权利,但是这种维权的成功都是不稳定的。所以“民权”才是核心、才是靶心。这是今天我想讲的第一点,关于“民权”这个概念。
第二点,我很简单地想讲一下如何追求、如何取得“民权”。孙先生有一句很经典的话,就是我们要“唤醒民众,鼓动风潮”。要让“先知先觉的人”,也就是对“民权”有概念的人,去带动那些“后知后觉的人”(像八九年绝大多数的我们都是“不知不觉的人”),那样“茉莉花革命”就会来到。
这几年一直在辩论一个关键的核心,那就是所谓的“非暴力”。是不是追求“民权”的运动,一定要采用“非暴力”的运动?还是要“暴力”的运动?还是说我们也要去“暴力革命”!刚才也有朋友是在讨论,我们到底要不要暴力?“暴力革命”是不是也是正当的?我觉得这里边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我们对“非暴力”这个词的翻译,在我看来根本就是错误的。中文在翻译西方的词汇的时候,我们经常犯的大量的、误导性的错误。比如说“共产主义”、“共产”两个字,与它的原文 Communism“社区主义”的原意就要差太远了。我们都是这些词汇的受害者,因为“共产”这两个字,致使中国至少是八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这种代价。那么在我看来,我们今天对“非暴力”这个概念的误解,也会使我们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甘地自己用“坚固真理”这个词,即我们要去坚守真理。实际上是叫“不害”, 就是我们不要用思想、语言和行动的暴力去伤害别人的意思。然而,Ahimsa 这个词被翻译成“非暴力”了,因此好像我们就不能用暴力了。其实,如果我们仔细去看看甘地他自己写的“自传”,就会知道他自己曾三次参战,亲自带着队、组织印度人去参加战争。他说,如果一定要在怯懦与武力当中选择的话,我建议还是要选择武力。甘地举例说,我的大儿子有一次问我:如果一九零八年我差点被打死的情况下,如果他跟我在一起,他应该怎么做? 甘地就跟他说,是逃走?还是看着我被杀?还是用武力来保护我呢?甘地明确对他的儿子说,他的责任应该是保护我,哪怕这个时候要用武力。
所以实际上在我看来,Ahimsa 这个词真正对应的中文的词应该是“武”这个字。“勇武”的“武”。比如说勇武精神,胜之不武。“武”是真正有正当性的,比如说,“正当防卫”这样的武力。所以我们不要被“非暴力”和“暴力”这些词的翻译给拉入陷阱里边,好像“非暴力”就是要排除一切的武力。希特勒,需不需要用武力来解除他的罪恶?中共的罪恶是不是需要用武力来解除它 ?
刚才夏教授讲得很好,当“兵变”的时候,这些专制军队里的军人们,他们如果掉转枪口,那么这时候他们用的武力,就有了正当性,就不是暴力,而是为了国家、为了民族 、为了大众的利益而斗争的武力。它是有正当性的武力。因此,这时候我们要用“武力”这个词,而不是“暴力”。
我们要怎么追求公民权?我们要怎么形成一个公民的行动呢? 我希望用“公民行动”这个概念来取代“非暴力行动”的概念。因为“非暴力”形成了大量的混淆和误导。那么我觉得我们用“公民行动”、“公民抵抗”、“公民不服从”来取代“非暴力运动”,可能是一个更准确、更适合中国现在当下情况的概念。
另外,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是二零一二年在美国得奖的一本书,名字就叫“Why Civil Resistance Works”。为什么公民抵抗是有效的?书中分析了从一九零零年到今天的两百三十二个多个案例和图表分析,并得出了一些非常重要的结论。我归结起来就是:从“民变”到“兵变”,再到“政变”这么个三部曲。 基本上是从一九七三年“葡萄牙革命”开始的“第三波民主化”所经历的过程。 书中提出一个重要的数据:“民变”占百分之十八,“兵变”占百分之六十八。这个数据给我们一个非常重大的启发,就是从“民变”到“兵变”,虽然“兵变”是最关键的,但是要首先形成“民变”,因为“民变”是基础,有了“民变”才能触发“兵变”。大规模的“民变”过后形成“兵变”、触动“兵变”,最后导致的政治的变化。而政治的变化就是从专制到民主,其实就是革命。“辛亥革命”也好、 “颜色革命”也好、“茉莉花革命”也好,都是革命。“孙文学校”和“天安门民主大学”都在准备这样的“公民行动”,欢迎大家,尤其是国内的年轻朋友们来和我们一起探讨、研究。
2014年“民权研讨会” 发言选播 – 封从德:公民权与公民行动(视频)
下期预告:辛灏年:民权与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