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月26日讯】 (新唐人记者熊斌采访报导) 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于1月22号上午9点半,对法轮功学员黄巧琴再次非法开庭。庭审中,黄巧琴坚持无罪。上次庭审辩护人要求增加两名人民陪审员被驳回,本次庭审辩护人提出复议,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
黄巧琴的女儿殷晓凤表示,庭审中,黄巧琴声音洪亮的告诉法官:“我没有破坏法律,没有破坏人民的利益,我没有犯罪。”并对公诉人的发问表示:我没有犯罪,拒绝回答。
黄巧琴的女儿殷晓凤:“第二次开庭,从9点半开到9点50分就结束了,上次走到的程序是要求公诉人回避,但是他们驳回了,然后公诉人读起诉书,读完了就问我妈妈认不认罪啊,我妈妈说她没有破坏法律,也没有损坏人民的利益,她没有罪,公诉人提问态度恶劣,再次反复的问,我妈妈坚持无罪。”
接下来,辩护人表示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要求法院增加两名人民陪审员,审判长即宣布择日再审。
殷晓凤:“董律师提出来上次庭审提出来,要求法院增加两名人民陪审员,驳回嘛,我们要求提出复议,法官就说这样的话我们这个庭就开不下去了,再次休庭,现在通知我2月2号下午14点15分再次开庭。”
据了解,黄巧琴案第一次是在2014年12月15日上午9点半在徐汇法院开庭,辩护律师董前勇提出要求合议庭以及公诉人回避都被驳回。
据《明慧网》报导,黄巧琴女士2013年11月25日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徐汇区派出所绑架,当晚被非法抄家;被非法拘留,在徐汇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从原来的130斤瘦到只剩下70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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