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周永康案审判三大项不如预期

【新唐人2015年06月12日讯】涉贪的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11日终被判刑,台媒认为有未如预期般公开审理等三大项不如预期。而受贿金额仅人民币近1.3亿元,与外媒报导的900亿元相较,更让外界跌破眼镜,似乎给人“雷声大、雨点小”的观感。

据台媒中央社11日报导,虽然中共力图透过查办周永康案,塑造“肃贪打虎”等形象,但因刑度不如预期、审理公开度不如预期、受贿金额不如预期,让这场被认为“世纪大审”的审判,似乎给人“雷声大、雨点小”的观感。

观察官方今天公布的判决书,周永康触犯的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等三罪中,他与妻子贾晓烨、儿子周滨共受贿人民币近1.3亿元(新台币约6.5亿元),就被判处无期徒刑;滥用职权、泄密罪则各被判7年及4年,三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

这一刑度,让外界不免拿来与中共前政治局常委、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刑度相比。薄熙来触犯的是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等三罪,受贿及贪污各有2179万元及500万元,总金额仅略高于周永康的1/5,但三罪并罚后仍被判无期徒刑。

周永康比薄熙来接近5倍的贪腐金额,加上还非法输送21.36亿元利益予人及造成14.86亿元的经济损失,结果也只被判无期徒刑。虽也是重刑,但毕竟难以符合常人认知的比例原则,且与先前预期的死缓甚至死刑相较,明显不如预期。

周永康在党内官至政治局常委,且历任政法委书记及大陆公安部长,权势及人际网路远甚于薄熙来。既犯罪受审,公开审理原本是中共宣示“肃贪打虎”、“依法治国”的好机会。

正当各界正猜测全案何时将审理时,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的消息突然传来,且已被秘密审理。理由虽是涉及国家机密,但对照薄熙来案相对公开的审理过程,仍令外界不免失望,甚至产生诸如涉及党内黑暗面、权斗等诸多联想。

最出乎各界意料的,则是周永康的涉贪金额。根据判决书,周永康只收受了73.11万元的财物,妻儿则收受1.29亿元,合计不到1.3亿元。不但只有薄熙来的5倍不到,且与外媒曾报导,他被没收的财产达900亿元相较,简直不成比例。

不过,与薄熙来出庭时,态度一贯高调张扬且拒不认罪比起来,曾主掌政法大权、深知公检法运作的周永康,显得十分合作,也许是他只获判无期徒刑的原因之一。

根据判决书,周永康“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绝大部分贿赂由亲属收受且事后才知情,案发后“主动要求亲属退赃且受贿款物全部追缴”;而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情节虽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

此外,这份判决书也明白提到妻儿贾晓烨、周滨收受贿赂,以及与周灏、周锋、周元青、吴兵、丁雪峰、温青山、蒋洁敏、何燕、曹永正等亲戚及部属的利益输送关系,形同证实不少大陆境内外媒体先前的报导,基本属实。

报导称,中共布局了两年多,周永康这头大老虎不但被拿下,且被判重刑,用力不可谓不深,意义不可谓不大。只不过,周永康的犯行是否真的只存在于判决书上?且敲锣打鼓了半天,刑度、审理公开度、受贿金额却不如预期,这场大戏,恐怕不容易跳脱雷大雨小之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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