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贪官,不但在台上时热衷于自吹自擂,不少人落马后仍不忘涂脂抹粉,千方百计为自己狡辩,以至于按他们的说法,他们敛财的动机不但不卑下,甚至还很人性很高尚很有审美的追求。不信大家可以看看大陆记者盘点的以下几桩典型事例: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显明在法庭上供认,他贪污受贿的钱绝大部分都用于给儿子治病。有不少与轻工集团有合作项目的行贿人贿送的财物都是“给儿子治病看病”。也就是说,他是因为家庭困难、为儿子治病才贪污受贿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承认自己贪婪和私,但又说自己贪污受贿是“总觉得妻子受了委屈”、“想多帮帮儿子”、“担心自己的晚年生活”……
四川眉山原副市长余治平在悔过书中说,我曾经告诉自己,水至清则无鱼。如果我独树一帜,拒绝别人的“好意”,甚至上交贿款,不仅得罪人,还会被视为异类,认为我是神经不正常、脑袋有毛病。这对工作无益,更谈不上树业绩奔前程了。所以,对熟人、“朋友”及企业家们以拜年名义送来的钱物,我都一一笑纳。
理由比上述几位更动听的要数有“沂蒙第一贪”之称的山东省蒙阴县副县长袁锋剑和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副厅长李友灿。
1998年8月至2001年1月,袁锋剑在担任蒙阴县副县长兼蒙阴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期间,伙同他人,采取另立账户,虚开票据,销毁会计凭证。在被查抄赃款时,他贪污的金钱数目和查抄的赃款数目完全吻合,一分不少。为此他辩称自己是替国家保存钱财。
李友灿在2001年至2003年间日均索贿受贿7万多元,短短一年多时间里疯狂贪赃4,744万余元。
据《沈阳今报》报导,李友灿自己交代,他最多的一次从北京某企业总经理丁某那里提取了1,640万元!这么多现金他的车一次拉不了,他就拉了三趟!
有好奇者曾经计算过,1,640万元钞票堆在一起,体积不小,重量很重。“这也是个力气活”,某法官说。但小心谨慎的李友灿,每次运钞都是自己一个人搬运。
一位办案人员感慨地说,这实在是疯狂的一幕:一个50多岁并患有严重糖尿病的人,独自一人把40公斤重的现金往黑金仓库搬,而且停车的地方到家门口有一段很长的路,这种贪婪太疯狂了。
但在庭审上,李友灿却说,自己受贿这么多现金,从未存过银行,只为静静欣赏。
看完这些事例你明白没有,原来我们都误解了贪官,他们其实是被冤枉的。
没把你笑晕吧?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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