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0月31日讯】艺人李妍憬在民进党新北市党部主任委员余清源(艺人余天)的陪同下,今天12点出面说明与大都会司机口角纠纷的经过。余天说,“我今天会站出来,我比较怀疑的是,警方他为什么?她是报案的人,为什么她可以在警局里头,她要走不能走,上法院还要上铐,我比较怀疑这一点。”
余天说,“演艺人员也是人”,“不管你喝酒或者是怎么样,既然是两方的伤害,她也没拿东西啊,没有拿什么东西,为什么她要上铐,司机不用上铐”。
他说,“妍憬跟我说在里头几个同伴还被搜身,整个衣服被脱光,到底是怎么了?”
余天希望刘分局长出面说明讲清楚,对演艺人员可以这样吗,演艺人员也是人,演艺人员喝一点酒出一点事,就要上铐吗”,“这个事情就让司法判断。”
警:双方是分别上铐
为此,信义警分局今天下午2时召开记者会,由侦查队长蔡坤益出面说明,他说,案发警方到场后,把人带到警局,双方身上都有伤,且互控伤害,因此,警方依照刑事诉讼法第88条、92条及130条,搜身并上铐移送。
蔡坤益指出,不管是艺人或一般人警方都一视同仁,搜身是担心身上有危险物品、伤害警员,之前就有曾发生类似情形,女生由女警,男生就由男警搜身,并在密闭隐密空间进行,保护当事人。
蔡坤益表示,移送过程不管是计程车司机或李妍憬都依法上铐带走,因为如果人跑走,警方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不能轻忽,双方是分别上铐,没有铐在一起。
司机:她踹车 没拉她
贺姓司机下午受访表示,当时在车内发生口角时,他请李妍憬下车,李坚持不下车,斜躺在后座到处踹他车子,天花板、椅子等都被踹,他请李女不要继续踹车,否则提告毁损,李则边骂“很干净吗?很干净吗”,一面继续踹车。
贺姓司机说,他走到车外,从后座车门处请李妍憬下车,李妍憬踹完车又踢他的脚,他拨开李女的脚,李女自己掉出车外,他并没有拉扯李妍憬下车。
贺姓司机今天下午也出具验伤单,表示身上多处抓痕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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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