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脱就脱?英法院裁决 脱欧须议会通过

【新唐人2016年11月03日讯】英国高等法院最新裁定,脱欧程序的启动,必须先经过议会投票通过,才开始进行。这一裁定意味着英国政府没有权力自行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不能直接启动与欧盟的谈判。

与英国高等法院的裁决不同,英国首相特里莎·梅(Theresa May)屡次表示,公投结果与英国现行的部长权限,都赋予英国政府不需要议会的决议,就可以启动脱离欧盟的程序。

11月3日,高等法院的裁决出炉后,英国政府明确表示,将提出上诉,以实施明年3月正式启动脱欧程序的原计划。

不过,提起这一诉讼的反脱欧组织“人民挑战”(People’s Challenge)领袖、英国投资经理、慈善家金娜·米勒(Gina Miller)当天呼吁英国政府“明智地决定不上诉”,因为“今天的结果关乎我们所有人,不仅关于我或我的团队。这事涉及我们英国和我们所有人的未来。”

米勒认为,英国政府对脱欧的下一步应该怎样走,目前毫无头绪,她认为脱欧不仅是时间问题,更包括脱欧的条款。

工党领袖科尔宾对法院的裁决也持欢迎态度,他说:“就脱欧而言,必须对议会透明和负责任。”此外,他敦促政府不应拖延,应尽快让议会商讨脱欧事宜。

媒体预计,英国高等法院下个月针对此案将有进一步的聆讯。

(责任编辑:任浩)

相关链接: 英国高等法院:启动脱欧需国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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