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大陆《法制日报》突然刊登了一则短小的新闻,题目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建议全国人大增设宪法委员会》。毋庸置疑,标题和行文中的关键字就是建议在全国人大设立“宪法委员会”,而其借口是因为“在征地过程中出现不少法律法规的违宪问题”。王磊的具体建议是:在人大设立宪法委员会,形成以对法律法规的合宪性进行事先审查,法院将具体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违宪问题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事后审查机制。
对于王磊教授,一些网友并不陌生。2014年,他在出席香港一个研讨会时,提出国家就是政府,所以爱国爱港就是要尊重中央和特区政府的决定,行政长官更不能例外。针对普选,他认为根据《基本法》,行政长官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提名是肯定的,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都没有法律效力。他也不认同港人争取的真普选要包括投票和提名权,反称“普选强调的是投票权”。王磊的言论当即遭到了驳斥,然而,其观点与张德江如出一辙。
也是这个王磊,在2015年黑龙江绥化市发生庆安火车站事件后,他对于警察与普通群众发生案件时各方所持态度问题如此解释:当发生冲突时普通群众要服从警察。如果警察有错误行为,法律上有一套纠正设计,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反映来解决问题。此言引起了网友们的批驳。
身为法学教授的王磊究竟站在哪一边,两件事即可看出端倪,而此次在高层激烈博弈之际,他被推出“当枪使”,提出在人大设立宪法委员会,也就丝毫不奇怪了。
为什么说王磊是被“当枪使”呢?事实上,建立宪法委员会并非首次提出。在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学者刘仁文提出了类似的建议。刘仁文彼时的建议是:可专门设立直属国家主席的宪法审查机构,名称可考虑叫“宪法委员会”,一切公民和组织均可以就其他法律、法规、档、政策等是否违宪提起宪法诉讼。
如果比照前后这两次就设立宪法委员会的建议,就会发现问题所在。两次由不同学者提出的设置宪法委员会有两点不同,第一个不同点是一个设在人大,一个直属国家主席;换言之,一个权力属于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德江,一个属于习近平。第二个不同点是只有法院将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违宪问题提交全国人大,一个是所有公民和组织都可以就法律、法规、档、政策等是否违宪提起,而不仅仅局限于法院和具体案件。
进一步说,如果张德江掌控了宪法委员会,就等于掌握了对宪法的解释权,就可以就某些违宪问题作出权威解释。而根据宪法,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享有修改宪法、罢免国家主席、总理等职权。
在张德江被香港《成报》公开指出其是阴谋家,利用全国人大释法事件,炮制“伪港独”阴谋,利用“国家领土完整”绑架现高层,给“习核心”出难题后,在《六中全会》规范“高级干部”的《条例》和《准则》出炉后,在其被点名是威胁最高层执政安全、让天下不太平的高官之际,在张德江降格会见香港进京团、叫板习近平的同时,王磊提议在人大建立宪法委员会绝不寻常。
此举应视为张德江为扩充自己权力、继续与习近平对抗的阴谋动作,因为张德江若要抗衡习近平,必须借习近平推行“依法治国”,守住并利用人大这个地方。如张德江的下属、人大内务司副主任委员李慎明就曾刊文称,人大可罢免“国家主席”,直接挑衅习近平。
张德江近日的所为,表明他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而且是要在香港特首选举前,在习近平在香港动刀、拿下中联办、港澳办的关键人物前,继续给习设置障碍,搅乱香港和北京。张德江的所为无疑将成为习王在香港动“虎”的催化剂。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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