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廖祖笙声明

廖祖笙声明一:尽管眼前风雨如晦,但对于中国的未来,我一向抱有乐观的态度。我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这一点在海内外华人已是有目共睹。我想看到中国实现民主宪政的那一天,真正走向法治的那一天,所有冤魂得到告慰的那一天……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我都绝对不会自杀或自残,就连针尖大的轻生念头,我都不会有。

廖祖笙声明二:我的身体一向很好,一年到头就连感冒都少有。我也是一个心细若发的人,不论是在家还是出门在外,我在方方面面一向都十分小心,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会出什么意外。我的脾气也挺好,在日常生活中我总是友善待人,即便是对施加迫害的人,我也是常怀了悲悯之心,因此我不可能无端会与谁发生肢体上的冲突。

廖祖笙声明三:我不会再配合非法审讯,或是再甘受凌辱配合做任何形式的笔录,只会沉默以对,平静地直面任何形式的迫害。我在当兵的日子里荣立过军功,在激扬文字时期为国家为百姓倾注了太多的心血,而且已牺牲了我的至爱,我深知自己对这个国家有功,因此在非酷刑的状态下,我不可能向任何人认罪,我只是一个正直的文人而已,我无罪可认。

廖祖笙声明四:我夫妇俩都是菩萨心肠,为人也随和,不论在哪都有挺好的人缘。我妻子的意志和我一样坚强,我们在甘苦与共中一路走来,因为曾有的人生大痛,因为蒙上苍垂怜,让我们又有了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儿,所以我们对其格外珍视,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不会让女儿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因此我们的女儿不可能会走失,更不可能会出什么意外。

廖祖笙声明五:我是一个被动的人,与许多积极主动促进国家进步的人士相比,我常感到惭愧,也常觉得自己做得不足。我的不少文字是在强加的苦难之下写出的。如果非要说在这种情形下写出的文字“有罪”,那么请恪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先追究强加给我苦难者的罪责。杀人、整人“没罪”,将人逼上梁山“没罪”,那么我就更不可能“有罪”。

廖祖笙声明六:这十年来主要跳上前台,对我一家百般压迫、凌辱、残害的,一直以来是政法系,我夫妇俩常深深怀疑是政法系具体操盘了对我儿廖梦君的谋杀。在整个迫害事件的过程中,接受非法命令者已非常之广,在任何时期,从任何一个环节打开缺口,特别是从政法委、公安局查起,就一定可以顺藤摸瓜,揪出谋杀我儿子的幕后主使。

廖祖笙声明七:我曾有的电子邮箱已全部被禁用,我的推特被禁用,我的谷歌博客被删除,我的电话显见遭到定向屏蔽,我家已遭受过枪击……危险在向我不断逼近,被灭口甚至被灭门的可能性已经存在,我一家三口在种种迫害中,时常无法免于恐惧。我已多次书面并口头向泰宁政法委、泰宁公安局强烈要求办理出国护照,若处境会进一步恶化,我也必会继续强烈要求暂避他国。

廖祖笙声明八:请注意,这一条款的声明,我将相关时限做了修改——倘若廖祖笙连续半个月未写文章,任何人在保证廖祖笙作品原貌的基础上,俱可将其文字交由任何出版社结集出版,发行于任何国家与地区,均无需向作者本人或其家人支付版税。我一直是个勤奋的作家,我有自己的写作风格,别人难于长期假冒。请读者注意分辨我的行文特征,同时也请注意分辨我一贯的主张。

写于2017年3月10日

(廖祖笙之子廖梦君在罗干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期间、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部长期间、刘云山担任中宣部部长期间、赒济担任教育部部长期间、张德江担任广东省委书记期间,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和杀人犯同穿连裆裤的流氓集团“统一宣传口径”,指鹿为马,放任绝人之后者逍遥法外第3890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路的表达权被匪帮全面非法剥夺,生存权同时也被新纳粹们以下流手段一再剥夺!被“执法”机关明确告知只有在十年之内不写政论性文字,才能享有出境自由,被连续非法断网2191天,被公然带有凌辱性质地置于监控探头之下!廖祖笙被迫颠沛流离期间,风烛残年的母亲和岳母蹊跷被摔至大腿骨折、股骨碎裂……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非法控制全国的媒体和网路,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能控制学校,能禁止廖祖笙使用谷歌和推特账号,能任意操弄无脊梁的百度……为国防事业奉献了青春年华并立过军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层面坚持为国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号,遭到法西斯新变种疯狂迫害,呼天不应,叫地不灵,蛇鼠一窝、寡廉鲜耻的反动当局从上到下装聋作哑!)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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