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元朝铺路 成吉思汗死前留下重要谋略!

【新唐人2017年06月20日讯】成吉思汗铁木真已经提高了草原民族的眼界与视野,但他的一生主要精力还是用在征战上面。他是在蒙古的猪儿年(丁亥,1227年)在秦州清水县(今甘肃)去世的,终年六十六岁。在他去世前的一个月,曾再一次强调“不杀掠”。临终前,留下破金国的重要策略:

“金精兵在潼关,南据连山,北限大河,难以遽破。若假道于宋,宋、金世仇,必能许我。则下兵唐、邓,直捣大梁,金急,必征兵潼关。然以数万之众,千里赴援,人马疲弊,虽至,弗能战,破之必矣。”(《元史・太祖本纪》)

1234年,宋、蒙联军灭了金。宋朝方面也许觉得是一个成就,但其实已走进了成吉思汗的谋略之中。强大的蒙古一步步走向中原大地。

元朝建立后,追氍铁木真为圣武皇帝,庙号太祖;太祖的第三子窝阔台开始伐宋,在位十三年崩,庙号太宗;长子贵由,在位三年,崩,庙号定宗;继位的是蒙哥,在位九年,庙号宪宗;再接下来的就是忽必烈(元世祖)。忽必烈建元朝,称元世祖。

成吉思汗开始提出“不杀掠”(虽然那时他的铁骑仍然以杀掠令人畏怖),这已经在思考改变草原民族的传统作风。到忽必烈的时候,更加不能不开始思考以后该怎样统治天下。他还未就帝位的时候,已经“思大有为于天下。延藩府旧臣及四方文学之士,问以治道。”(《元史・世祖本纪》)治天下不能任意行事,要有法。有一个故事说,有位断事官不只儿,一天里杀了二十八人,其中有一个是盗马,判了杖刑,打了,放了。但这时正有人献刀,他脑筋一转,把盗马者追回来,他亲自斩这个人,看看刀够不够快。忽必烈问不只儿,这是什么刑?已经判杖,而且杖了,“既杖复斩,此何刑也?”(《元史・世祖本纪》),问得不只儿错愕不能作对。忽必烈这一问,也是在向本族发问。判罪,行刑,都应该有法的根据。你们根据何法何刑?怎么可以判了又改,随便行刑。

伐宋的时候,又“戒诸将毋妄杀”。其后又“禁蒙古军马扰民”,不要“纵畜牧,损践桑稼。”

实际上,忽必烈作为一个将要入主中原的领袖,他的眼界不能不大大的提升。他从招揽的文士问以治之道,其中也必定会听到许多“治道”的经验。要有道,要有法。不过,从四处迁移的草原民族,要转到定居、建设的民族,实在需要“大有为”,要做的事太多了。在《世祖・本纪》中看到多年的纪事,当时忽必烈最着重的,一再坚持在做的是这些事。如:
中统元年七月:敕怀孟牧地听民耕垦。

中统三年四月:命……劝诱百姓,开垦田土,种植桑枣。

三年十二月:诏给怀州新民耕牛二百,俾种水田。

四年正月:赈益都路贫民之无牛者。

四年七月:诏阿术戒蒙古军,不得以民田为牧地。

四年九月:赐诸王阿只吉所部种食、牛具。

至元元年四月:诏……牧地分给农之无田者。

至元二年正月:以河南北荒田分给蒙古军耕种。

至元七年二月:申严畜牧损坏禾稼桑果之禁。

至元七年十二月:改司农司为大司农司……以御史中丞孛罗兼大司农卿。又有旨:“司农非细事”。

(这一年,正式定名大元,元朝开始)

至元十二年五月:诏谕参知政事高达曰:“昔我国家出征,所获城邑,即委而去之,未尝置兵戍守,……夫争国家者,取其土地人民而已,虽得其地而无民,其谁与居。今欲保守新附城壁,使百姓安业力农,蒙古人未之知也。尔熟知其事,宜加勉旃。”

至元十六年三月:给……军屯田牛具。

上面摘录的这些大事纪要,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忽必烈在这些年里,抓紧做的大事,是把游牧转向务农。对于游牧民族来说,改变一个民族的基本习惯是很艰钜的事情。游牧民族的心目中,认为世界最好到处都是个大草场,他们甚至见到城市、农田,都觉得可惜了,这些地方应该变成牧场才好。忽必烈所以感触地说:“安业力农,蒙古人未之知也。”

──转自《看中国》

(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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