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2月28日讯】大陆官媒报导,中共辽宁省政协原常委、省文化厅原厅长周连科因“受贿、贪污罪”,日前一审被判刑17年。
判决称,2010年到2012年,周连科在担任辽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和省文化厅厅长期间,侵吞公款公物,折合人民币340余万元;1998年到2016年,周连科先后索取、收受企业家张某和金矿老板梁某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89万余元。
周连科还涉辽宁贿选案,曾收受时任沈阳市委副书记苏宏章送的金条和购物卡。2017年5月,苏宏章因“受贿、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辽宁贿选案被指是中共建政以来首个省级层面的重大贿选案,有955人被查处,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62人中有38人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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