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公安局长被查 “女公安”罕见自首

【新唐人2019年04月15日讯】日前,江西省有两名中共公安局长被确定为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查之后,一名中共江西公安女官员自首,成为罕见事件。

据陆媒报导,江西省已经有两名公安局长落马,并被确定为黑社会、不法份子的“保护伞”。

最新消息显示,萍乡市公安局副县级官员刘百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萍乡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由于中共公安系统高级官员自首的案例并不多见。另外,刘百羽是一名女性,从而引发外界关注。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江西省已经有6个县市的多名公安系统官员被查处。其中只有刘百羽是自首投案。

公开资料显示,刘百羽于1959年出生,是江西安源人,曾任萍乡市人防办办公室副主任,萍乡市国家安全局官员,萍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萍乡市中共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大队大队长、开发分局党委副书记等职。从时间上看,刘百羽已经年至花甲。

据报导,除刘百羽外,江西省近期落马的另外5名公安系统官员分别是奉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彭添奎,湖口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潘新华,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胡建甫,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委员、三清山管委会副主任、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局长余斌,乐安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兵。

这六人之前,江西省铜鼓县公安局原局长陈云南和上饶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局长祝少敏被调查,并被定性为黑社会、不法份子“保护伞”。

据报导,中共中央最近颁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派出中央督查组开始新一轮检查,基层应付不及,扫黑创新,令人啼笑皆非。

山东济南公安系统把“佩戴大金链子、纹身的”“态度蛮横、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的”“昼伏夜出的”“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本地人员突然异常举家搬迁或下落不明的”等29种状况定为“黑恶势力”。

贵阳市犹嫌不足,把打黑除恶发展到当地幼儿园,在幼儿园门口挂着的横幅写着:“坚持打早打小,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江西上饶周姓村名未按时迁坟,地方当局要求周家必须在两日内完成迁坟,否则将按照“扫黑除恶”项斗争制裁。

还有更荒唐的,有地方官员甚至将医生列为“十恶”之首。

云南省已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云南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428个,刑拘犯罪嫌疑人5587人。

有人担心,继云南之后,中国各地都会发布打黑专项斗争成功,云南说抓了5千,可能就有省份敢说抓了一万。

近日,中共官方一条写着“扫黑除恶,害人害己!”8个大字的标语,引发外界关注。

4月2日,中共广西宾阳县委宣传部在官微发布通报说,这条“扫黑除恶,害人害己!”的标语是当地县政府请广告公司制作的,并称正确标语应该是:“网路诈骗,害人害己!”

对此,时政评论员石实对大纪元表示,这条标语符合当前现状,现在大陆各地黑社会组织背后,几乎都有政法系统官员充当其保护伞。不少中共落马官员的通报和报导中,都提到充当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一说。

石实表示,中共政法系统虽然天天叫嚣“扫黑除恶”,但它并不一定真正地“打黑”;当权者甚至会假借“打击黑社会”及其“保护伞”,清除政治异己、搜刮群众,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所倡导的“打黑”就是如此。

(记者刘明焕报导/责任编辑:李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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