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遭迫害命危 辽宁锦州市邵明罡含冤离世

【新唐人2019年05月02日讯】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邵明罡,多次遭中共当局迫害致生命垂危,在不断的骚扰、恐吓中,于2019年2月17日含冤离世,终年62岁。

24天被非法判刑6年、遭迫害含冤离世

邵明罡于2016年3月4日被锦州市迫害法轮功的610和凌河区公安分局绑架,被迫害导致血压高达240,锦州市看守所拒收。不法警察利用权势和非法手段,强行将邵明罡关入看守所,并要求锦州市凌河区法院迅速对邵明罡进行非法审判。

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原定2016年3月8日对邵明罡非法庭审,后延至两会后开庭。锦州市凌河区法院不顾他身体虚弱,于3月16日在看守所强行对他非法开庭,3月28日锦州市凌河法院非法判邵明罡6年重刑。同年邵明罡被非法关押在沈阳东陵监狱。

在沈阳东陵监狱二监区,邵明罡被迫害得身体每况愈下,血压居高不下,每天昏睡,时而理智不清,大小便失禁,行走极其艰难。2018年1月2日至5日,邵明罡大口吐血,监狱不予救治,其他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向监区提出并抗议。1月5日晚邵明罡吐血后被送进东陵监狱医院,到医院后只测了血压和心电图,并没采取任何治疗措施,1月29日晚被押回监区,晚间上厕所时跌倒在地上。

2月2日邵明罡在车间又摔倒在地,被其他法轮功学员扶起。3日早晨出工时,地面没有冰雪,邵明罡坐在轮椅上,犯人推轮椅时推翻,车和人均扣翻在地,万幸的是手先接触到地,未受到大的伤害。进车间后,又摔倒在地,大家把他搀扶起来。下午邵明罡又跌坐在厕所里,问怎么跌倒自己都不知道。

2018年4月28日邵明罡监外执行手续费尽周折终于办理完毕,2018年5月2日回到家中。

邵明罡回家后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逐渐好转,自己能够短距离行走,头脑清醒,语言表达接近正常,食量正常。可是好景不长,中共恶人要求每周要向他们汇报,还让自己准备一部手机、卡,并交150元钱的监听费,随时和他们联系。

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1月15日,沈阳东陵监狱、锦州市政法委、司法局、街道等部门一帮人员多次到邵明罡家来骚扰、恐吓,并说邵明罡是装病,逼迫家属带邵明罡到医院开检查证明,将结果给监狱,否则把人抓走。家属还频繁接到他们的骚扰、恐吓电话,使邵明罡不断受到强烈刺激,身体不断恶化,最终含冤离世。

多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自从1999年7月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邵明罡历经磨难,生命几次在迫害中徘徊在生死边缘。

在1999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之后,邵明罡因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遭拘留;被单位非法开除工作。2000年再次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迫害,关押在锦州市教养院。2000年8月20日,邵明罡在劳教所被“四防”(防逃跑、防恶劣事件发生、防盗、防火)人员孙维臣和“裴三”(绰号)毒打,被强制洗脑、强制放弃信仰等迫害。

2004年4月,锦州市国安在对邵明罡跟踪数月之后,企图对邵明罡非法抓捕并抄家,正巧他不在家,邵明罡被迫流离失所。2004年5月16日,邵明罡在山东滨州被绑架。

在被绑架之后,锦州市国安恶警们用打火机烧他的下颌,锦州610(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恶警李协江等人对他进行毒打、打得邵明刚面部变形,刑讯逼供。后将邵明罡送进锦州市第一看守所。被绑架到第一看守所后邵明罡开始绝食抗议对他的残酷迫害。8月30日,家属在没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他被关进锦州市教养院枉判3年,继续遭受迫害。后来得知,邵明罡在被教养前身体被迫害的非常严重,极度虚弱,教养院最初拒绝接收,但锦州市公安局的邪恶之徒们不死心,由局长亲自批条强行劳教3年,让劳教所必须收下。

邵明罡被送锦州市劳教所后的9月初,劳教所开始新一轮的对法轮功学员的突击转化,就是用各种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从9月初到9月末的1个月的时间里,以原院长张海平为首的和劳教所二大队的警察全部参与迫害,恶警们都吃、住在教养院。邵明罡先被关押在新收大队的小号内折磨。恶警每天对邵明罡野蛮灌食,曾一度使邵明罡生命垂危。灌食时教养院原副院长李凤林亲自指挥,用大剂量盐水给邵明罡硬灌。教养院的恶警和四防犯人还昼夜值班对邵明罡进行强制转化,导致邵血压高达260,被折磨得只剩下皮包骨头。整个人也都变了形。邵明罡在锦州劳教所被迫害的血压一直很高,后来狱医量完血压后都不告诉他们结果了,看样子血压高的厉害,而且常伴有心脏疼痛。被关进病号房继续迫害。

2005年10月,教养院全体二大队恶警又夜以继日的对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用多种酷刑折磨强制“转化”,其中有吊刑、双盘腿捆绑、挤墙角电击、超大噪音、暴打、不让睡觉等,手段极其残忍、血腥。邵明罡被迫害得头发全部变白,奄奄一息。

2006年5月下旬,锦州劳动教养院对坚定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施了新一轮的突击转化迫害,其手段十分卑鄙凶狠,除了使用各种酷刑手段(铐刑、体罚、刑讯逼供、暴力提审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害外,更阴损、恶毒的是恶警还往学员吃的饭里掺加不明药物,致使部分学员的身体发生异常现象。邵明罡等被从早4:30──晚21点不间断受刑,被迫害成重疾。

邵明罡于2007年5月22日劳教期满才重新获得自由。

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锦州市公安局610非法组织及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的警察,有预谋地绑架了多名法轮功学员。邵明罡即在其中。被绑架之后,邵明罡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在这次被非法关押期间,血压再次被迫害得高达240,邵明罡的生命再一次徘徊在生死边缘。因为这之前,有个看守所为了经济效益强迫在押人员非法劳动的时候,有在押人员因为完不成定额被连坐的同室犯人打死,看守所的3名狱警和协警被判刑。此事对各地看守所震动很大,所以发现邵明罡血压高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时候,锦州市看守所拒绝再非法关押邵明罡,锦州市610人员无奈,在勒索了5,000钱之后,邵明刚于2014年12月20日回到家中。

然而锦州市的610人员在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其人性和恻隐之心早就被金钱和权势腐蚀得一干二净,对邵明罡的释放耿耿于怀。在邵明罡被释放之后几次到邵的家中进行骚扰,使邵明罡无法正常生活,被迫再次离家出走,流离失所。

2016年3月4日,邵明罡被绑架后,才12天就被所谓“庭审”,随后(3月28日)就遭冤判6年,邵明罡上诉至锦州中法。据举报,锦州市所有关于法轮功案件的一审均是经过市中级法院院长吴言军及该院刑二庭副庭长倪凯的审批后才能下达判决书,各区、县法院基本没有裁决权。吴、倪二人作为中级法院法官本应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正、维护法律尊严,然而与事实相反,他们却无视宪法、无视法律,执法犯法,且至今仍不自省。锦州市中级法院在办理法轮功案件时,滥用《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上级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介入、包办基层法院的一审判决;二审上诉审则不作为,一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表现出中级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形同虚设,使确有错误的法轮功案件无法通过再审改判纠正,因此加重了对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邵明罡被非法关入东陵监狱后,一直被迫害得很严重。2018年1月2日至5日,邵明罡被迫害得大口吐血,在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抗议下,被送进东陵监狱医院,医院只测了血压和心电图,并没采取任何治疗措施。之后他多次昏倒在地,摔倒在厕所,没有知觉。但仍要被逼迫出工。直到4月28日邵明罡监外执行手续费尽周折终于办理完毕,5月2日回到家中。

本来身体已经逐渐好转,在沈阳东陵监狱、锦州市政法委、司法局、街道等部门一帮人员多次来家的骚扰、恐吓下,致使邵明罡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病情恶化,于2019年2月17日下午3点多钟含冤离世。

──转自《明慧网》

(责任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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