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就《禁蒙面法》表态 撕毁“一国两制”画皮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1月20日讯】香港高等法院裁决港府本周一引用《紧急法》订立的《禁蒙面法》违宪后,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19日即发声明称,香港高等法院无权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作出判断和决定,而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决定;中共港澳办也发声,指责香港高院的裁决是“公然挑战”全国人大的权威。香港法律界人士随即回击说,中共人大的声明从根本上否定了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严重冲击香港的司法独立。

香港高等法院周一(18日)作出裁决,指港府动用《紧急法》订立的《禁蒙面法》对基本权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也违反了《基本法》,因而裁定《禁蒙面法》违宪。

对此,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9日发表声明称,“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它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还表示,该常委会“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中共国务院港澳办19日也对此做出强烈反应,指责香港高院的这项裁决是“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并指香港高院的此举“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云云。

当天,香港法律界人士纷纷对中共国务院港澳办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上述说法表示震惊,并质疑在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是否还存在法治与司法独立。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资深大律师李柱铭19日公开回应说,香港特区拥有审核权,全国人大虽有权就《基本法》释法,但不能审判香港的案件,更不能变相将香港独立的司法权收回。法工委的声明存在概念错误,对香港司法有很严重的冲击。

他进一步解释:根据《基本法》规定,虽然香港回归前法例可以沿用,但《基本法》表明香港特区所有立法程序都要交由立法会通过,任何新增的刑事都必须通过立法会,因此《禁蒙面法》明显有违,故高等法院的裁定“完全正确”。

李柱铭在接受《美国之音》的专访时警告,如果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强行介入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决,这将毁掉香港司法体系。

“现在他们(北京)想把我们的司法解释权力全部从香港拿走。他们说,你们都不能这么做。当任何政府行为或者立法会通过的法律出现争议,涉及到是否违反基本法的时候,这类问题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管。但他们根本不懂我们的法律,我们实行的是普通法,他们实行的是大陆法。”

李柱铭说:“他们不听我们的意见,他们甚至没有这样的程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决定前,让双方进行陈述。这会彻底毁掉我们的法律体系,毁掉我们的司法体系。我强烈建议他们忘掉这个愚蠢的想法。”

香港律师何俊仁则对《美国之音》表示,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判决后才隔一天,中共中央政府的行政机关就用这样的方式来攻击法院的决定,而且这次的措辞“非常粗暴”,这令香港法律界感到“非常震惊”。

何俊仁说:“如果人大(想要)释法,需要咨询基本法委员会,经过考虑才作出,而不应透过法工委来攻击香港的法庭,造成对香港的法治与司法独立非常严重的打击与破坏。”

何俊仁指出,最大的可能是中共全国人大要释法,那意味着以后再进行这样的宪法诉讼将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北京不喜欢的话,就可以随时释法,香港的法律界司法界还有什么可以做的呢?”

何俊仁表示,在去年底有关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的案子里,当时原讼庭判决“一地两检”符合基本法,而人大常委会当时并没有说香港法庭无权审查香港法律是否违宪,因为那个判决符合中共政府的意愿。现在香港最高法院的裁决不符合他们的意思了,人大法工委就公然说香港法庭没有权力对香港的法律作出违宪的审查,这就是“输打赢要”,要求香港的法庭只能作出遵从中共政府意志的裁决。

何俊仁进一步质疑道:“这样全世界也会质疑到底一国两制之下,司法独立是否存在、香港还是否有法治呢?”

所谓“输打赢要”是粤语俚语,意思是输了不承认结果,硬逼着其他人顺从自己的无理行为。

代表法律界的公民党籍议员郭荣铿则提出,希望中共中央政府尊重香港实行的基本法、普通法与三权分立的制度,不要试图籍此为人大释法开路,因为这样只会再一次冲击香港的司法独立而带来更大的社会动荡。

资深大律师、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也在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表示,香港人对释法存有基本的恐惧感,中共人大如果在敏感时期搞“释法”,可能会令香港社会和国际上都作出很大反应。

(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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