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3月30日讯】周二(30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被指终结香港民主的基本法修订,其内容除了早前透露的增加特首选委会和立法会席位、审核参选人资格外,还包括国安委和国安警参与审查参选人。
当天的中共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前者修订特首产生办法,后者修订立法会产生办法。修订内容次日起生效。
修订附件规定,特首选委会委员由原来的1200人增至1500人,由5个界别组成,各有300名代表,分别是工商和金融界,专业界,基层、劳工和宗教界,立法会议员、地区组织代表界,中共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等界别。其中第5个界别为新增。
特首候选人须获得至少188名选委会委员提名,且在每个界别取得至少15个提名,并最终获得超过750票才能当选。
设立香港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委员候选人和特首候选人的资格。香港国安委员会根据警务处国安部门的审查情况,就候选人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就不符合要求者向资审会提出审查意见书。
不得就资审会对相关候选人资格确认的决定提起诉讼。
另外,立法会议员由原来的70人增至90人,其中包括新增的经选委会选举的议员40人,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30人,地方分区直接选举议员则从原来的35人减至20人。原来由区议员互选代表产生的大选区5席被取消。
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参选资格也由资审会确认,不得提起诉讼。
此外,北京收回了香港立法会对特首和选委会选举办法的修订权力,由原来的“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改由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外界普遍认为,修订后中共建制派占比大幅增加,民主派将难以再有作为,此举等同大开倒车,将香港的民主步伐一笔勾销。
(责任编辑:郑鼓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