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法院三法官同日落马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8日讯】日前,湖北省高级法院三名法官被调查

10月27日,中共湖北省纪监委通报,湖北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杨志斌,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李小丹和四级调研员李东三人被审查调查。

现年54岁的杨志斌,湖北孝感人,历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现年57岁的李小丹,湖北汉川人,历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副庭长、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

现年55岁的李东,四川资阳人。历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助理审判员、四级调研员。

官方未通报这些法官落马的具体原因。

在这些法官落马前,海外明慧网2021年10月13日盘点湖北公检法人员落马,其中有来自湖北省高级法院官员。

湖北省高级法院前副院长,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晨于2018年5月8日被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11年4月,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之一周永康视察武汉半个月之后,中共武汉当局开始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

报导称,王晨利用武汉市法院院长的便利条件,制造冤假错案、伪造证据、绑架律师和参加庭审旁听的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王晨任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的7年4个月的时间内,武汉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82人。

湖北司法机关官员或落马或被判刑

此外,武汉市检察院前检察长孙应征的案子去年被移送司法机关。孙应征在湖北省武汉市政法系统工作期间,参与指挥对徐祥兰等武汉市数百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使武汉市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孙应征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武汉市检察院前检察长孙光骏2018年被调查。孙光骏曾任宜昌市检察院检察长、“610办公室”成员,自2004年以来,非常积极卖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他指使手下非法对宜昌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立案,收集伪证据、枉判。2007年1月份,时任宜昌市检察院检察长的孙光骏在作所谓新年工作报告中,竟炫耀宜昌市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称“5年来共批捕5件9人,提起公诉6件10人”。

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陈晓明,于2016年得脑瘤丧命。陈晓明曾作为公诉人,参与冤判到黄陂农村散发真相资料的武汉法轮功学员邓庆才、朱玉兰夫妇和曹孝梅,使他们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3年半和5年。

武汉中级法院前副院长胡昌尤和柯昌信于2004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6年半,胡昌尤、柯昌信二人均在武汉市中级法院任职。该法院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在中共各级“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下,公开践踏法律的尊严,肆意歪曲、伪造事实,诬陷、栽赃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先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重判。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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