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6月11日讯】6月10日,中共辽宁省高级法院前党组成员、执行局前局长,盘锦市中级法院书记王宏被双开。同日,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前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也被双开。
辽宁高级法院执行局前局长王宏被双开
10日,中共官方通报称,王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王宏被指控,对抗审查;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等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谋私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宏从1981年起,一直在辽宁省检察院和法院系统工作。
他曾是辽宁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处长;2007年9月起,调任盘锦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2年3月起,任盘锦市中级法院副书记、书记、副院长、高级法官、院长;2018年9月到2019年8月,升任辽宁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高级法官。
2022年2月,王宏被调查。
王宏因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明慧网曾报导,王宏在盘锦市中级法院任职期间, 对法轮功学员张树德、冯秀梅被非法判刑迫害负有责任。
盘锦市公安局前党委书记申海青被双开
王宏被双开同日,盘锦市政府前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前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申海青被指控,对抗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借用公车;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案件查办等方面谋私利,并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等。
申海青于1994年开始在辽宁省公安厅任职;2005年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副局长;2012年重回辽宁省公安厅(副厅级);2017年6月,任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1年11月,申海青被调查。
申海青也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同样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
明慧网报导,申海青在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与时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王立科一起,配合“610”,采用特务手段对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跟踪、监控实施绑架;酷刑迫害致死年仅33岁的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范德震并将遗体强制火化;指挥命令葫芦岛市的公安系统绑架、抄家、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并对1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投监迫害。
申海青在任盘锦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任盘锦市副市长期间,对老年法轮功学员葛玲仁绑架迫害,并对优秀青年张树德被非法判重刑负有主要责任。
江苏省前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已于2020年10月24日被调查。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