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7月23日讯】周二,中共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前副部长刘志强一审被判刑13年。据《明慧网》报导,刘志强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受到国际组织的追查。
通报称,刘志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超过4245万元人民币,以受贿罪被判刑13年。
刘志强曾任中共公安部外事副局长、局长,公安部国际合作局长,青海省副省长、省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长,司法部副部长等职务,2023年六月被免职。
据《明慧网》报导,刘志强在青海任职期间,
对西宁市年近七十法轮功学员徐春芳被迫害致死,负有领导责任。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李梅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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