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时报》诽谤案完成法庭取证

【新唐人】11月27号,加拿大法轮功学员起诉《华侨时报》诽谤案进入第十一天终审,原告方十二位证人和被告方一位证人结束出庭作证,双方律师将进入法庭辩论。

在今天上午的法庭审理中,被告周锦兴继续回答原告方律师伯格曼(Michael Bergman)的提问。在宣誓之后,被告周锦兴在没有征得法官允许的情况下,在庭上坐下作证。

当原告方律师伯格曼问到《华侨时报》刊登广告和出版专刊攻击法轮功之前,《华侨时报》报社有没有人采访过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时,被告周锦兴回答说没有,因为诉讼案刚开始,律师建议不接触。 但在报纸上读者看不到任何不能采访法轮功学员的说明。

在2002年2月2日《华侨时报》发行专刊时,随刊印发了签名表,号召华人签名、捐款声讨法轮功。当回答原告律师的相关问题时,周锦兴说,收集了5000个左右的签名,签名表已销毁。没有给其他任何人看过。

被告周锦兴的证词表明:《华侨时报》没有关于刊登广告的政策,《华侨时报》出版攻击法轮功的广告和系列文章,同中国大陆官方媒体一样,是要丑化法轮功,误导公众对法轮功的看法;对于魁北克高等法院下达的禁止《华侨时报》出版攻击法轮功的广告和系列文章的禁令,《华侨时报》从来没有全文刊登过。

原告律师伯格曼在今天的法庭审理结束后说:这个案件关系到那些声音被窒息的人们,关系到那些被关押的人们。这个案件也是替他们说话,告诉人们正在发生着什么。它关系到中国对法轮功迫害的真相,关系到那些受到迫害的人们,因为他们被剥夺了听到真相、自己抉择的权利。这个案件不仅给予被窒息的人们一个声音,也同时表明诋毁和散布仇恨的宣传,无论在加拿大还是其他地方,都是完全错误的。

被告周锦兴在接受采访时说:我现在不想说什么,直到法庭结了案再说。

历时两年的加拿大法轮功学员起诉《华侨时报》诽谤案,自11月10日开庭终审以来,到今天为止法庭完成调查取证,预计12月中旬双方律师开始法庭辩论。

这是新唐人记者谢德坪加拿大蒙特利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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