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外长签署"证书"被诉案 双方律师对执

【新唐人】澳洲外长唐纳于2002年3月份签署了一份有效期为30天的行政令,禁止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驻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大使馆前打横幅。在法轮功学员与其交涉期间,外长唐纳已连续签署了42个月的"证书"。为此澳洲法轮功学员向堪培拉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律师在8月1日再次相互文件。

在 8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刚刚从法院出来的原告的律师伯纳德 考拉瑞先生发表讲话: “"这个案子,我们在法庭上寻求公正,也是把我们和澳籍华人联系在一起,我相信我们这一起诉案会被历史记载,会载入澳洲的史册。我希望它也会记载在法轮功学员为所遭受的迫害、以巨大的付出而进行的呼吁的历史中。它也会成为中国正在进行的变化的历史的一部分。"

他还表示,外长唐纳无疑会遵守法院的判决,这样唐纳就可以对中国外交部说,我想保护你们,但是澳洲的法庭下了判决,不允许我继续签发这种证书

“我要说这是非常可耻的,唐纳先生,你本来是可以向中国政府解释清楚的,但是你迫使我们走上起诉你的这条路。你应该有勇气停止签发这种证书。"

袁红冰先生和特地从墨尔本赶来的郝凤军先生以及法轮功代表格瑞阁里先生及两位原告也先后在新闻发布会发言。

袁红冰说:" 作为两国贸易,有国际法保护,唐纳作为澳洲外长,不需要出卖澳洲人民的利益来得到商业合同。"

对于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所遭受到的迫害,郝凤军证实到: “我亲眼目睹了一位女法轮功学员被610的人用一根铁棍子打她的后背,打出两条20多公分长的血口…"

据考拉瑞先生介绍,这个案子将于8月29日首次开庭。

新唐人记者理慧、李紫吟澳大利亚堪培拉报道。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