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香港立法会星期二讨论执法部门秘密监察及截取通讯的问题。议员在会上继续批评港府以行政命令绕过立法,严重破坏了香港的法治,同时质疑政府不肯公开讨论警方内部指引的动机。
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的特别会议上,泛民主派议员指责行政长官曾荫权在法庭裁决秘密监察行为违反《基本法》之后,仍然以行政命令方式授权有关行为,严重破坏了香港的法治。
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涂谨申说:现在政府一贯的讲法就好像摆出一副高官的架子,因为是地区法院的判决,所以不能约束政府。我觉得这是不尊重法治。
香港立法会议员李柱铭说:行政主导不包括行政立法,他这个命令是没有法律的效力的,所以你现在所作的事情是继续违法的。香港是法治之区,我们的政府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有议员更质问港府官员,是否要重演剥夺港人自由的23条立法。
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说:你(政府)倒退到连"大宪章"那个时代还不如,你是不是想既然已经顺理成章了,以后就直接入屋搜查,23条不就是如此吗?
保安局局长李少光重申秘密监察是合法合宪,但拒绝继续评论。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说:有议员正在向法庭申请司法复核,我不适宜在这里作任何的评论。
李少光又表示,由于要尊重警方的专业意见,所以不能在会上公开讨论政府对警方执法程序的内部指引。议员反应强烈,指政府连这么简单的指引都不公开讨论,是不想市民监督警方执法。
梁国雄说:现在我听李局长说这些内部指引在警方来讲一般是不公开的,但到底是谁定义这些指引呢?是曾荫权呢还是曾庆红呢?你随便乱说就是了吗?
香港立法会议员汤家骅说:为什么香港市民不能知道警方会遵循什么样的程序去进行窃听的行为?我不是在问窃听的行为,有什么的理由需要保密?
香港立法会议员余若薇表示:法律程序要作为守则,怎么会是秘密的程序呢?主席,我非常强烈的觉得,我看完了所谓机密的文件,我看不出来它机密在什么地方。
议员还批评政府拖延立法,保安局长李少光则表示无法给出立法时间表,但会尽快进行立法,希望在新立法年度内完成。
新唐人记者潘在殊、郑丽驹在香港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