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批港府借秘密监察立法引入23条

【新唐人】香港立法会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委员会星期二继续讨论,会上泛民主派议员质疑港府秘密监察立法,偷偷将23条立法中的国家安全概念引入新法案里。

香港保安局常任秘书长应耀康表示,已就公共安全定义作出修订,指明为香港的公共安全,但为了便于与其他国家就反恐等问题合作,草案必须涉及国家安全,港府会参照其他国家的相关案例拟定摒除条文。多位泛民主派议员批评港府没有就公共安全作明确定义,质疑摒除条文并不可靠。

香港立法会议员(公民党)吴蔼仪:当你的定义清楚的话就不需要摒除条文,当你的定义很不清楚的话,那就变成我们要完全依靠你的摒除条文,就像汤家骅议员讲的那样,你的摒除条文是很不可靠的话,那我们的结果只是白费力气。

香港立法会议员(前线)刘慧卿:无论多么复杂或者多么长,如果你(政府)写出来就可以在法例里面进行讨论从而决定下来,如果没有的话,那就要命了,到时到了法庭就任由你决定了。

应耀康说公共安全很难作出明确定义。民主党议员涂谨申则质疑政府变相将23条立法关于国家安全定义,并进公共安全之中。

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涂谨申:最惨的是我们国家的国家安全的定义范围比其它国家大很多很多,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举一个例子,你(政府)现在所谓的规范香港的公共安全,其实你完全可以把23条立法的内容加进里面。

涂谨申希望政府能在草案中明确排除23条立法的内容,但港府对此没有正面回应。

新唐人记者潘在殊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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