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法院维持原判 盲人陈光诚当庭上诉

【新唐人】12月1号8点半,山东沂南县法院宣判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案重审结果,维持原判4年03个月有期徒刑,陈光诚当庭提出上诉。另外,法院方面只允许陈光诚大哥进入旁听,其余亲友被拒绝入内。 维权人士胡佳表示,这个审判是集权玷污民权,专制强奸法制。

今天上午只有陈光诚大哥陈光褔进入法庭旁听宣判结果,陈光褔表示,陈光诚对法院的宣判结果不感讶异,并且立即提出上诉。

陈光褔:‘他们根本就没有安排人去,没有安排让其他人来旁听,参加旁听的都是公检法的人。’

记者:‘其他人就算要进去也不能进去是吗?’

陈光褔:‘对,其他人主要是进去不了,我妈妈和老三已经赶到了,他们也不让进去,(他们在法院门口等)。和第一次的结果是一样的,我认为这是一个,不是根据法律的判决,而是权力的判决,是不公正的。’

两位辩护律师李方平和李劲松,因为当地雾大,车子临时故障,没赶上法庭宣判时间。但律师在稍早前曾表示,如果陈光诚案维持原判,他们将立即上诉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光诚妻子袁伟静在医院获知消息,她表示,虽然难过但是仍然会坚强起来声援自己的先生。

袁伟静:‘我知道你也为光诚的这个4年03个月也会很难过,我知道我还必需坚强,因为还有很多事情需要我去做。我知道那么多的朋友都在关心我,我非常感谢你们,就是说有你们对我的支撑,所以我会坚强起来的。’

长期关注陈光诚一案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指出,这是中共当局早已内定好的,无论请多好的律师,结果还是相同。

胡佳:‘这就是所谓的集权玷污民权,专制强奸法制,国家黑社会势力是无处不在,在陈光诚这个案件上又一次暴露无遗。至少我们在整个过程中让全世界了解了真相,那么真相必定会在某一天发出它的力量。’

当局在今年7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陈光诚4年03个月有期徒刑,10月底发回重审,11月27号开庭重审。

新唐人记者 唐宇 周平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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