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提供食宿 涉嫌性侵未成年少男少女

【新唐人】(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四日电)彰化县一名七十八岁的苏姓老翁,涉嫌以提供食宿和零用金的方式,性侵一对未成年的少男少女,少男少女无法忍受老翁的性骚扰,向警方报案,警方调查,老翁除性侵这一对男女之外,两年前也曾性侵另一对未成年的男女,警方将老翁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法办。 警方调查,住在花坛乡的苏姓老翁平时以务农为生,去年十一月底在花坛乡遇到一名十七岁少年,由于少年从屏东县流浪到彰化县,身上没有钱,于是接受老翁提出的提供食宿条件,到老翁儿子位于溪州乡的工厂居住。

少年在今年年初认识了一名少女,少女也接受老翁的条件,到工厂来居住,老翁于是和少男少女三人住在一起,少男少女向警方表示,当三人睡在一起时,老翁就趁机性侵少女,前后有十次左右,少男也被老翁性侵,次数则超过二十次。 警方表示,少女受不了老翁的性骚扰,到医院取得诊断书后向警方报案,少男少女指控老翁,每天晚上八时以后都要回工厂,清晨五时前就要离开,以防三人同居的事情曝光,如果事情曝光,就要断绝两人的零用钱和食宿。

苏姓老翁到案后向警方供称,他自己年纪大了,只有抚摸两人,警方表示,老翁两年前也曾以同样手法性侵一对当时在国中国小就读的兄妹,不过由于两人搬到桃园县居住,他才找人代替,而向警方报案的少男少女已由社福单位安置,警方也已派人寻找搬到桃园县的兄妹,至于苏姓老翁则被依妨害性自主、儿童及少年性侵害防制罪嫌移送法办。9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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