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通过新寿越南子公司申请案

(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二十一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已通过新光人寿保险公司的越南子公司申请案,投资金额为6000亿越南盾,约合新台币12.25亿元,新寿成为台湾第四家在越南设子公司的保险业者。 金管会表示,除国泰人寿已成立胡志明子公司,南山人寿、富邦产险日前已取得金管会核准,待越南金融主管核准后即可成立越南子公司,新寿取得金管会核准,向越南当局递件申请后,可望成为国内第四家到越南设子公司的保险业者。

新寿申请在越南胡志明市设立独资子公司,金管会表示,越南保险市场自1999年起,市场规模每年成长率达29%、保费收入每年平均增长24%,其中寿险每年成长约28%,加上当地经济稳定且成长快速,各国保险业为争取商机,纷纷布局该新兴市场。 外国保险业者在越南布局主要以河内市及胡志明市为主,金管会表示,国内有多家保险业在越南设立分支机构,寿险业共有四家业者已成立六家分支机构,包括国泰人寿胡志明子公司、河内及胡志明办事处、南山人寿河内办事处、新光人寿河内办事处、台湾人寿越南办事处。

除寿险业者外,国内共有五家产险业者已完成越南布局,包括兆丰产险越南办事处、富邦产险胡志明及河内办事处、明台产险越南办事处、友联产险越南办事处、国泰世纪产险胡志明办事处。9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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