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与第三类陆客 移民署:逃脱未寻获25人

(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十日电)又发生第二类大陆来台观光客脱团跳机事件,依内政部移民署统计,脱逃且迄今未寻获的第二、第三类陆客人数累计达二十五人。而在移民署严格把关下,近年来有一百三十二个旅游团、五千五百四十三人,提出申请却不被批准来台观光旅游。

移民署入出国事务组表示,依大陆地区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第三条规定,自九十一年十二月开办二、三类陆客来台观光。“第二类陆客”是指有固定正当职业者或学生,以及有等值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的存款,并备有大陆地区金融机构出具证明。

第三类则是赴国外留学、旅居国外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或旅居国外四年以上,且领有工作证明者及其随行的旅居国外配偶或直系血亲。

以及赴香港、澳门留学、旅居香港、澳门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或旅居香港、澳门四年以上且领有工作证明者,以及其随行的旅居香港、澳门配偶或直系血亲。

依移民署数据,从九十一年十二月开放第二、三类陆客来台观光,到今年五月为止,行踪不明有一百一十九人,迄今未寻获有二十二人;若加上九日一早脱团的周能清、李密香、关晓银三名女性,人数达二十五人。

但移民署官员举出境的团数二万三千三百九十团,人数二十九万一千七百四十四人做比较,其实二、三类陆客来台脱团比例并不高。

至于外界质疑移民署境管把关不严,依移民署统计,到今年五月底总计二、三类陆客来台观光申请团数有二万四千九百团,人数三十一万七千一百二十九人;批准有二万四千七百六十八团,人数三十一万一千五百八十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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