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财产来源不明罪?王金平:立法应周延

(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二日电)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表示,“公务员违反财产来源不明说明义务罪”应如何订定,就让大家讨论,但立法要审慎周延,既能让政治更清明,法律执行面也要运作顺利,这才是良法,希望大家慎重其事。

行政院院会日前通过“贪污治罪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公务员违反财产来源不明说明义务罪”,罪刑三年以下。

此外,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邱毅上午表示,希望修法,若前总统涉及贪污等重大犯罪行为,于侦查犯罪期间,取消随扈礼遇,并溯及既往。他说,他就是针对前总统陈水扁。

王金平在立法院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每个人都可表达自己意见,但这牵涉修改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不是说撤就撤,说不撤就不撤,还是要经立委建立共识后修法。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