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何宏儒台北十日电)经济部今天表示,政府推动“白炽灯汰换计划”,系将白炽灯汰换为省电灯泡或其他高效率灯具,并非宣导将日光灯管汰换为省电灯泡。能源局指出,站在节能观点,不应将日光灯管汰换为省电灯泡。经济部常务次长施颜祥坦承,“宣导时语意上不是特别清楚”,将立即进行正确宣导。
联合报今天报导“省电灯泡最省电?大错特错”,指出省电灯泡只比钨丝灯泡省电一点,但日光灯、T5灯、PL灯、LED灯都比省电灯泡更省电。报导引述国立成功大学兼任建筑系教授林宪德指出,政府宣导资料强调“用省电灯泡比较省电”,是“最荒谬的说法”。
施颜祥今天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回答国民党立委李庆华质询时指出,经济部其实是拿省电灯泡跟钨丝灯泡作比较;他坦承“宣导时语意上不是特别清楚”,“过去宣导讲得不够清楚”,经济部将立即进行正确宣导。
能源局表示,省电灯泡因其接头与白炽灯泡相同,且发光效率和寿命均高于白炽灯泡,因此在变动最少前提下,可用省电灯泡替代白炽灯泡。
不过,从发光效率观点来看,能源局强调,就已装设日光灯的场所而言,一般40瓦日光灯的发光效率至少为70lm╱W(流明╱瓦)以上,三波长灯管的效率更可达85lm╱W以上。
但依瓦数不同,省电灯泡的发光效率约介于40至65lm╱W之间。因此站在节能观点,不应将日光灯管汰换为省电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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