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藏人涉参与骚乱被判无期徒刑至八年

西藏法院近日向七名涉及为达赖集团及藏独组织勾结的藏民判刑,其中包括一名为澳洲预防艾滋机构工作的旺堆,十月底因“间谍罪”被拉萨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余六名藏民亦分别被判八至十四年有期徒刑。西藏流亡政府否认该七名藏民曾向他们提供情报。

西藏《拉萨晚报》周二报导,拉萨巿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十月底及十一月初,依法审理及公开宣判,四宗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旺堆等七名藏民被判八年徒刑监禁至无期徒刑等刑罚。
拉萨巿中级人民法院发言人说,上述四宗案件证据确凿,充分证明拉萨3.14事件,是由达赖集团及其藏独势力,有组织有预谋和境内藏独分子勾结。
拉萨巿中级人民法院又指,被告旺堆接受达赖集团安全部指派的任务,建立地下情报网络,大量复制达赖集团具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光碟,及煽动“西藏人民大起义活动”的传单,联同另一被告米玛顿珠在境内派发,并收集情报供给达赖集团,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构成间谍罪,旺堆判处无期徒刑及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米玛顿珠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及剥夺政权利五年。
另外,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的三名藏民,平措多吉判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次旺多吉判有期徒刑八年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索朗扎巴接受藏青会指派任务,并提供有关3.14事件前后的情报,判十年有期徒刑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索朗次点接受达赖集团“九十三组织”指派任务,并收集情报,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益西曲珍以间谍罪,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就藏民因涉及向达赖集团提供情报判刑,西藏流亡政府外交部发言人桑杰嘉回应指,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没有指派中国境内藏民从事间谍活动,这是中国的说法,没有第三方的证据证明,另外,西藏流亡政府较早前表示欢迎中国派员来安全部及其他部门调查,中方一直没有回应。
他说:“这是中国的说法,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绝对没有派出间谍之类活动,这是非常明确的,没有其他第三方的讯息可以证明其他的东西,所以现在这状况不太确定,这种说法以前都有发生。”
在印度的西藏人权民主中心发言人江白木浪表示,今次被拉萨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旺堆,年约四十岁,在拉萨一间澳洲非政府组织从事预防爱滋病工作,自3.14示威数日后,被公安秘密拘捕,其家人指,国安人员曾到他在西藏大学内的寓所搜查,并没收他的电脑,其后一直下落不明。
江白木浪又说,拉萨法院指其涉及替达赖集团提供情报,因而判刑,以此罪名入罪,今年属首宗案例,不过,以往也有藏民以此定罪。另外,旺堆被判重刑,可能八九年参与大规模示威游行,曾判劳教七年,中国当局视他为政治犯。
他说:“他以前是一名政治犯,而且第一个判刑后,在劳教所搞自由西藏运动,又加刑。这样一个人,所以说现在这个31.4事件有相关连系,旺堆判得最重,但是他们说为境外组织提供情报判刑,今年是第一个。”
拉萨中级人民法院一名职员指,有关七名藏民的判决,法院已发判决书给被告,其家属亦会接获通知,一般刑事案件,法院不会贴出公告。
她说:“这个事情是我们审判秘密,不会告诉你,我们法院判刑的话,肯定会有判决书发给他本人,他会跟家人联系,我们可能不会贴公告,一般刑事,不会用公告的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客助教授王友金认为,拉萨法院因旺堆替达赖集团散发光碟及派发煽动传单,而判处无期徒刑,该判决显然较重,旺堆并没有从事恐怖活动,如杀人纵火等暴力行为。
他说:“我觉得他如果只是拿光碟、散发传单,替达赖喇嘛反政府组织有联系,从事这种工作,被判无期徒刑,那刑罚显然较重,因为他没有实际从事恐怖活动。”
王友金又补充,现时西藏、新疆的恐怖活动及反政府组织较活跃,从事的破坏活动较多,所以这些地方的中心工作是扑灭反政府活动,若这成为党及国家的中心工作,法院对凡触犯反政府活动的疑犯,罪名会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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