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安双重国籍案 AIT函复说明美国法律规定

【新唐人2009年2月4日讯】美国在台协会(AIT)日前回复中央选举委员会:当一位公民有放弃美国国籍意图,并自愿作出法律规定具有潜在放弃国籍行为时,就产生丧失美国国籍的情况。

据中央社报导,前立法委员李庆安的律师李永然表示,美方的最新说明对李庆安是有利的发展,李庆安宣誓效忠它国政府、进出美国使用中华民国护照等客观的事实证明她主观上有放弃美国国籍意图。

  中选会定六日召开委员会议,议案包括前立法委员李庆安在第六届立委之前是否具双重国籍;若确定具双重国籍,将撤销当选公告,并注销当选证书。AIT的说明是否会影响中选会委员会议的讨论与决议将是重点之一。

  中选会秘书长邓天祐日前证实,中选会已取得美国提供给外交部有关立委双重国籍案公文,并透过外交部请美国在台协会提供有关取得及丧失美国国籍的相关法律与规定。

  中选会针对李庆安的辩解,特别请美国厘清中华民国的立委或地方民意代表宣誓就职后,依美国法律的规定,是否就自动产生丧失美国国籍的效果,而不须经书面申请或由主管单位裁决注销美国国籍。

  据指出,美国在台协会执行理事施蓝旗于元月中回函驻美代表处表示,当一位公民有放弃美国国籍意图,并自愿作出法律规定具有潜在放弃国籍行为时,就产生丧失美国国籍的情况。

  施蓝旗在去年11月22日给驻美代表处的信函中曾表示,李庆安在美国国务院有纪录因拥有美国护照而为美国公民,且并无丧失美国国籍的纪录。    

  但她也指出,当一位美国公民同时具有外国国籍,并且接受该外国政府公职、宣誓效忠该外国政府,并有意放弃美国国籍,则该美国公民可能已作出放弃美国国籍的行为。

  施蓝旗表示,美国国务院仍可基于李庆安有放弃美国国籍的意图,并作出可能放弃美国国籍行为的证据,以决定她是否已丧失美国国籍。

  由于遭外界质疑拥有双重国籍,李庆安已于1月8日辞去立委职务,她同时因涉嫌诈欺及伪造文书被检方调查,并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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