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法公布审判陈良宇案件细节

【新唐人2009年2月19日电】据新华社报导,在上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首席新闻发言人范春明,在总结介绍天津市高院过去一年所做的一系列工作时,首次向媒体披露了在津审理的陈良宇案的相关内情。

据范春明介绍,陈良宇案是在天津市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由法院系统组成专案小组专门审理的。新华社称,社会各界及国内外媒体均对此案的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陈良宇本人对审理结果也没有异议。该案件的审理,无论是在程序方面,还是在实体和证据方面,都做到了客观公正,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正性。

天津市高院首次向媒体公布陈良宇案审理细节的消息在中国官方媒体上公布之后,西方记者向天津高院打电话要求提供相关细节,电话均没有得到回复。此外,天津高法的官方网址上也没有提到这次新闻发布会。

*陈良宇案受到广泛国际关注*

由于陈良宇是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也是近年来因腐败而被判刑的级别最高的中共官员,因而这个案件的审理受到海内外的高度关注。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25日开庭审理,4月11日一审宣判。陈良宇被法院认定犯有两项罪名,一是受贿罪,二是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宣判结果出来之后,很多上海市民认为判得太轻。不过,新华社本周一的报导解释说,尽管陈良宇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滥用职权罪的情节特别严重,但是陈良宇对于所犯受贿罪有悔罪表现,并能够退缴全部赃款,所以当初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作出判刑18年和没收30万财产的判决。

*高调出击低调收场*

中国民间维权组织《官场观察工作室》的昭明评论说,天津高院在审理陈良宇案的时候,故意回避了上海土地腐败、金融诈骗的事实。陈良宇案是典型的高调出击,但却低调收场。

因为揭发陈良宇案件遭到打击报复并被关进监狱的著名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认为,尽管陈良宇案被轻判,至少说明10多年来上海公民维权的努力没有白费。

他说:“当年中央把陈良宇的案子非常低调的结束了,但是上海民众不会答应。 经过上海民众长达10年的结露,陈良宇的案子表明上海官场腐败的冰山一角终于揭露出来。 我们10年的维权奋斗没有白费。至少表明上海市民的公民权利意识在增强。”

海外观察家分析说,这次新华社重提陈良宇案,可能是与高层利益集团的权力斗争的有关。陈良宇被撤职法办的背后原因,是他在政治上和胡温作对以及上海帮的失势,并非标致着中国反腐的制度化。

陈良宇案件之后,官员腐败现象仍在蔓延而且越演越烈,他们对老百姓的侵权行为至今并没有减弱。不过,观察家们注意到中国公民维权运动虽遭打压却越挫越勇,而透过互联网监督官员也日益成为打击官员腐败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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