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维权律师刘尧二审判刑一年半

【新唐人2009年4月1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心语报导)广东东源县法院对深圳律师刘尧“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做出二审判决,判刑18个月,缓刑2年。曾为刘尧声援,呼吁当局公平公开审理此案的律师们仍坚持刘尧无罪。刘尧本人也向本台表示打算就此案向当局进行申诉。

深圳律师刘尧为向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服务而被当局指控“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星期四广东东源县法院做出二审判决,法庭终审判刑18个月,缓刑 2年。刘尧一案多次上诉,由最初的四年改判两年再改为一年半刑期。当局在二审判决书上表示,刘尧前年12月底,带领20多人到工地要求停工,又指挥村民推倒已安装好的工程模板等,令建筑公司损失超过2万元人民币,他有组织及指挥作用,属于主犯。

被当局关押在东源县看守所已479天的刘尧,于星期四晚上十点多回到家里,他星期五向本台表示,在看守所里遭虐待:“他们给我们吃什么东西呢?天天吃变质的陈粮,简直就不是人吃的那种菜,每天还要在里面被监规,有些律师送给我的法律书籍都要经过审查,不让我学习法律。而且还强迫我劳动,中午不让休息。”

刘尧告诉记者,他对判决感到遗憾,认为当局对他的维权工作进行打压及报复。他打算就此案向广东省高级法院进行申诉。

刘尧是深圳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应村民邀请于2007帮助河源市东源县一些村民处理因为当地修建水电站而使他们丧失土地的案件。同年年12月刘两次与村民往施工现场,要求对方停工,双方发生争执,刘与村民将施工现场推倒拆毁,阻止施工。去年1月刘被东源县检察院拘捕,6月被县法院判刑4年,但二审时被河源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

去年12月17日东源县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改判刘尧两年徒刑,刘尧之后再提起上诉。对于二审结果,刘尧辩护律师李方平坚持委托人无罪。曾联署签名要求当局吁法院公正公开处理的北京律师黎雄兵向本台表示:“我的看法是,认为刘尧是无罪的,是对维权律师正常执业帮助农民工维权的审判。”

广东律师唐荆陵也认为:“其实这个案子,由我们得到的消息来看,这案子是完全不能成立的,这明显属于司法迫害,有一些有势力的人通过司法手段对律师进行迫害,法律界的人都感觉到了,这种手段是非常恶劣的,我和他们的看法是一样的。”

刘尧案引起法律界广大关注,深圳511名律师曾于今年初发出联名公开信,对东源县法院判处刘尧两年监禁提出质疑,并呼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现司法公平公正,强烈要求东源县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深圳律师刘尧案。

对于刘尧一案由四年判刑,到减为两年,再到二审时的判刑18个月,缓刑2年,也曾为刘尧发出公开呼吁的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行秘书潘嘉伟表示:“我们看到他的罪名还没有被免除,但我们看到在国内律师的团结努力下,已经把他的刑期减到了最低,我们认同这是因为他们团结带来的结果。当然,我们认为刘尧律师是根本无罪的,我们还是希望中国政府将他的罪名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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