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2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丁小报导)紧接着河南灵宝王帅和内蒙古鄂尔多斯吴保全的网言获罪案,大陆媒体再度曝光四川遂宁邓永固网上发文举报地方官贪腐被控诽谤一审开庭的消息,引起网民关注大陆公检法迫害公民言论、监督自由的问题严重性,以及提出“到底还有多少同类案件未曾浮出水面?”的疑问。
华西都市报周二报导遂宁市蓬溪县高升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邓永固因在网上实名发贴举报“高升乡在退耕还林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称相关领导是“败类”,被县检察院以诽谤罪提起公诉,一审周一在蓬溪县法院开庭,当天未有判决。
网上公布对他的起诉书副本中指,邓永固07 年中在个人博客中,发布了一篇名为《铁证举报遂宁市纪委的腐败》一帖子,称何、朱、曾、张等4位领导干部是“共产党员的败类”,并公布4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属故意捏造事实,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诽谤,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声誉,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
据悉为了邓永固的网上举报案,遂宁市公检部门联手行动,有对他表示同情和声援的政府公务员也受到威胁和处罚,去年曾用私人途径传播邓永固被捕消息及呼吁救援的该市一不便公开身份的官员周二告诉本台:“我也不认识他,以前也没有联系国,就是一直也比较关注这些事情,为了这个事我已经吃了不少苦头了,具体就不方便说了。”
遂宁当地因网络撰文批评执政党被以煽动颠覆罪名判刑13年坐牢9年的刘贤斌,去年底就曾与当地几名朋友联署了《就邓永固事件致遂宁市委、市政府公开信》,随后受到过当地国保警察就此质问,他周二接受记者采访前再次接到国保的电话约谈未知是否与事件有关,刘贤斌说:“国保今天约我,我说正在吃晚饭就没去。我11月份出狱后十多天就听说了邓永固的事情,就马上就进行了关注。邓永固这样一个人我是非常支持的,也希望政府能够公平审判,因为单单是文章这件事情应该是无罪的。”
华西都市报报导引用为邓永固作无罪辩护的律师郑其银庭上质疑办案程序违法,说犯诽谤罪是自诉案子,不应成为国家公诉案件;另外,帖子中说何等人是“败类”,只是网民偏激“评价”,不能视为捏造事实,更不存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报导还形容被羁押已经半年时间的被告邓永固出庭时表现从容并笑言:“我没罪,我没犯什么罪!”
34岁的邓永固去年10月份被捕时是蓬溪县高升乡农业服务中心的林业员,他06年开始不断撰文举报身边的贪府情况,并连同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刊登在他个人新浪博客上,包括此次公诉方指控的《铁证举报遂宁市纪委的腐败》、以及《预防腐败局能“预防一下”四川纪委系统的腐败吗》和《农民联名抗议蓬溪县骗地震救灾款》等文章。邓永固被捕前三天的在凯迪论坛上的一篇网文中写道“今天发现我在新浪的博客被封了,开博已三年,主要是揭露四川遂宁市纪委、蓬溪县纪委的腐烂变质;蓬溪县官吏丧尽天良不择手段骗取地震救灾款而引发民众集体抗议事件。我认为是为推动社会发展、繁荣、进步而作出自己的努力,同腐败势力作斗争,无愧于天地,无愧于良知。”
刘贤斌对于邓永固案件终于引起公众的关注表示高兴,同时他也提醒有更多这种默默无闻的良心人士受迫害但不为人知:“ 就像邓永固这种不出名、在小地方的人,可能媒体关注就不够。”
继被拘留8天的王帅、以及被判刑2年的吴保全网络言论诽谤案件之后,邓永固案再次引起了大陆网民的关注,以及更多的思考,中国博客门户网站-博客日报周二首页一篇题为四川公审邓永固诽谤案是对公众的诽谤的博闻中写道:公众不得不发出疑问: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诽谤案没有浮出水面?其实,有人从王帅一案中就得出了答案,社会舆论对擅用公权力者的监督只能取一时之胜,没有相关法律制度的保证,没有完善的监督体制,还将有无数个吴保全、邓永固步其后尘。从以上三个诽谤案中不难看出,当许多素不相识的人在媒体之上为他们奔走呼吁之时,当地的权力监督机关却充当了麻木的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