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媒:环评领域成为腐败“高危地带”

【新唐人2009年4月28日讯】最新一期的中国官方《瞭望》新闻周刊本周一报导,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由于掌控相关项目的评估、审批职权,已成为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的“高危地带”。环保专家呼吁,扩大环境信息公开,以保障公众参与、监督的权利。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随着近年来中国环境污染问题加重,官方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环保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成为各地环保部门利用行政和经济手段解决环保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有关法规,所有新扩改迁建设项目均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而相关评估报告除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出具外,还必须经过各地环保部门的审批通 过。

据了解,由于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的权力提升、地位凸显,环保系统的腐败案件有明显的上升势态。官方的《瞭望》新闻周刊报导,统计显示,2002年至2008年间,全国22个省区市的环保部门有487人被立案查处,且发案率和涉案人数逐年上升。仅2007年一年,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比2006年增长近90%,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政府官员超过2006年的两倍。报导指出,目前“环境影响评价”领域,已成为官员违纪违法的“高危地带”。

四川地矿局总工程师、省旅游地质学会秘书长范晓认为,由于中国行政体制的弊端,各地环保部门对于相关评估掌控着绝对的权力,也为官员腐败提供了便利:

“中国的环保部门因为隶属于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还是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对于一些项目,更多的是要受到来自地方政府行政方面的一些指令的影响。这还是一个体制上的问题。”

据统计,2002年至2008年,全国涉及环境评价管理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各级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超过一半。在去年年底连续曝光的腐败案件中,原国家环保总局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李建新因在环评审批等事项中牟取私利,收受巨额贿赂一案,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而直属于国家环保部的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秘书长王磐璞,因插手环评审批收取企业赞助、涉嫌受贿,目前正接受中纪委调查。

长期致力于中国环保工作的四川户外活动公司法人杨旭东表示,腐败现象给全社会和下一代造成了损害,公众有权对环境保护进行监督和参与:

“环境保护应该是大众、公众的事情,也是社会大家的责任。管理环保的这种人,尤其是做出决策的这种人,不应该利用这种权势做出有害于社会、有害于下一代的环境保护的这种事情。”

报导指出,由于中国的现行体制造成不少环评机构往往与环保审批部门有着或明或暗的从属联系,个别地方政府的环保系统普遍存在利用项目审批权,收取20%至 40%环评管理费的现象,这些费用即被贪腐官员所侵吞,致使环评机构和审批单位“携手腐败”的问题屡屡发生。去年10月,全国人大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报告,也明确提出了相关利益链条,影响了环评公正性的问题。范晓认为,政府部门不应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应在环保建设项目中做到公开、透明:

“政府应该履行它应有的一些职责,因为不能只考虑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是否能够达到环保的要求?政府作为一个管理部门,委托的过程应该是公开的。现在从中国的现实情况看,受整个行政体制的影响,要做到这一点当然还有一定的难度。”

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中国国家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傅雯娟指出,目前环评领域腐败案件多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各级环保部门的权力观偏差以及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为各级官员的权力寻租提供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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