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21日讯】(阿波罗新闻网06月21日讯)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巨额受贿案19日进入审判程序,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徐妻李敏杰因涉嫌共同受贿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并受到指控。
据大陆官方媒体报导,2008年2月,徐国元被免去赤峰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3月罢免了徐国元赤峰市市长职务并于2009年1月23日被双规。
徐国元归案前,有人民币1180万余元、美元27万余元、欧元 2.2万元、加元2万元还有一些数额的英镑、日元、港币及泰币,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据悉2001年至2007年间,徐国元利用担任中共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之便,同其妻李敏杰一起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赤峰市添柱工程公司董事长卢凤海、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刘振新、赤峰市松山区委书记王玉良、赤峰市金日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孙才科等人钱物,合计人民币427万元,美元54万元,欧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380多万元的别墅一套及价值人民币9万多元的贵重物品两件。
徐国元的妻子李敏杰明知徐收受的部分财务是非法所得的情况下,依然按照徐的授意,将犯罪所得或转移存放,或投资入股,或编造虚假理由与他人进行串通,积极进行掩饰、隐瞒活动。
据了解,徐国元案件所涉及的部分行贿犯罪嫌疑人卢凤海、王玉良、刘振新等人也已先后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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