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震家长受审 学生家长抗议审判不公正

【新唐人2009年6月2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海蓝报导)四川省地震重灾区,北川县遇难学生家长代表何洪春,被当地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案件再度开庭,十多名学生家长一度抗议审判不公正。代表律师指,案件5月巳审结,再度开庭违反法律规定。

何洪春代表律师李方平表示,此案5月15日曾开庭,法官表示择日宣判,但上周四突接获北川县法院通知,案件周一(22 日)再次开庭,并借用绵阳巿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法院在早上九时半开庭,大约十一时完结,检察院另外提交保险公司及北川县信访局官员三份证据,但律师事前没有被通知阅卷,开庭时难以进行即时辩护。

李方平又指,法庭在调查该三份证据后,马上闭庭,律师只能在调查时陈述观点,没有法庭辩论。 他说:我们搞不清楚,按道理他们说择期宣判,要我们7天之内交辩护词,我们认为7天之后马上要宣判,现在他们在没有告知辩护人的情况下,偷偷进行补充侦察,而且连阅卷权利都没告诉我们。

李方平表示,北川县法院处理此案有三点违法,第一,此案再度开庭,本身违反法律规定,审理过程中,检察院要求补充侦察,但此案件已在5月15日开庭时,完成最后陈述,并择日宣判。第二,若检察院补充侦察,应自行侦察,但它委托北川公安局处理,这是违法。第 三,检察院再提交的证据,跟本案没有任何关系,不能证实何洪春有聚众扰乱社会的行为,所以他认为何洪春无罪。

曾到法院听审的北川中学学生家长陈女士表示,十多名北川中学及曲山镇小学家长到法院声援何洪春,公诉人在陈述证据期间,家长起哄并需休庭。休庭期间,家长们曾抗议,并向检察院公诉人院对质,认为他们不公正,检察官收集的证据跟案件没关系。她说:公诉人念了一些证据时,大家就不乐意,后来法院的检察长说休庭五分钟再说,结果休庭时家长闹得更凶,我们证明何洪春无罪,就是说这些话。

另一名北川中学遇难学生家长张先生向记者表示,检察院违反公诉条例,第二次审查纪录应该 由检察院不是公安局提供证据,因此家长们提出抗议。张先生又说,他们待案件宣判后,会继续追究判决是否公平;家长们也不会放弃追讨合理的保险赔偿。另外,案件审判长相约家长们,周二早上到安县法院见面,沟通有关案件情况。

何洪春姐夫张先生则表示,对于法院今次再度开庭,没有正式通知家属,或发出书面知给律师,表示不满。张先生又指,法院在5月中已审结案件,一个多月仍未宣判,现在再次开庭,希望当局不要拖延宣判结果。

就案件何时宣判,北川县人民法院法官吴永丽回应指,将会开庭宣判,但现在未定日期。她说:现在我还定不到时间,我一个人也说不清楚,由合议庭决定,合议庭还未评议,今天还未评议,开庭便是宣判。

何洪春去年9月27日,因涉嫌组织家长到保险公司抗议,被公安拘捕后,案件延期至5月15日开庭。

何洪春自去年8月起,替外甥遇难女儿张羿洋申诉,被曲山镇小学及幼儿院遇难学生家长,推举为代表,当时有8名代表。其后9月,由北川县政法委张中凯,与北川县政府、教育局、公安局领导,及保险公司代表,一起召开协调会议,何洪春被政府选为代表。

汶川大地震中,北川中学两座教学楼倒塌,3千多名师生中,约1,700人遇难。曲山镇小学两幢三层高教学楼倒塌,有五百多名学生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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