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稔海25村民因保护合法权益而获刑

【新唐人2009年6月2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报导)广东佛山顺德区人民法院周末将为保护耕地和自己合法权益抗争的25名村民判刑。中国维权人士对政府与人民争利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

广东佛山市稔海村25名村民被判刑一案,肇始于07年8月。据博讯新闻网报导,那时常有一帮身份不明的人到稔海村威迫村民们签字,同意为高压电线工程的电塔施工让出500多亩耕地。村民因补偿不合理而拒绝签字,并展开长达一年多的抗争。其间,村民的上访一直没有中断,直至两天前25名村民被判刑。

维权组织“民生观察”负责人刘飞跃表示,发生在稔海村的事件,远不是政府与民争利的一个孤例:

刘飞跃:“他这个事情虽然对大陆来说,并不是只有一起这样的案件。还有在浙江温州市洞头县小三盘村最近他也抓了14位村民。刑事拘留就8个。现在还有好几个面临审判。征地拆迁这个事情无非就是官员们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我们叫做与民争利。政府为了得到这个利益,从老百姓手中强夺掉。当然他优先了,利用他专政的工具,对村民进行这样一个打压。这个事情在大陆确实发生很多。这实际上说明在一个专制的社会,在一个法律和人权得不到尊重的这样一个社会,弱者或者老百姓的权利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刘飞跃表示,据他分析,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侵权行为,实际上起了默认和保护作用:

刘飞跃:“基层官员也好,中央官员也好,我们都把他看成是一个即得利益集团。他们是有共同的利益,他们是一个大集团。很显然各个地方政府用这样暴力的手段:暴力征地、暴力拆迁、抓捕村民,中央政府不可能不知道。实际上就可以说政府对他是一种默认,也可以说是一种保护。”

贵州著名维权人士陈西也以亲身经历来说明政府与民争利现象的普遍存在:

陈西:“发生在广东佛山这事情并不是一件、二件过激的事情。我们去年在我们贵州维权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一起,实际和这个也相差不多。他们村民自己曾经修了一个水库,可以用来发电、灌溉呀,后来国家修了一个水库,大的水库,就把他们这个水库给废掉了。那废掉以后没有任何补赏,没有补赏不说,他们的用电灌溉还要收费。村民感觉到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所以整个村子的村民都起来维权。起来维权的以候呢,当地的政府和维权的村民产生了冲突,那么呢,政府就判他们有罪。大概有11个村民被判有罪。村民维权被判有罪,这就说明共产党政府走向了人民的反面。作为一个政府它是为民众服务的,政府与人民争利,这是一个文明的国家所不允许的。”

陈西希望各级政府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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