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1日讯】我叫王运华(男、汉族、现年64岁,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农业局退休干部),是被害人王显成的父亲。我的家乡在去年遭受了特大地震灾害,使很多人失去了亲人,令人悲痛。我长子王显成没有倒在灾难面前,却倒在了本应维护人民安危的派出所,死在本应保护老百姓的警察手中。
2008年10月5日王显成被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站前派出所2名警察殴打致死。该案发生后,原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局长李恩生,不是要求立即立案侦查而是指使下属极力掩盖事实真相,故意放跑嫌疑人,致使嫌疑人张斌跳楼摔成“植物人”、王辉跳楼畏罪潜逃,为嫌疑人串供和收买证人、伪造证据提供条件。
在李恩生等人的操作下运城当地公安机关不仅不予立案侦查,反而瞒天过海、颠倒是非、歪曲事实、消极对待,一些干警和领导徇私枉法、包庇凶手,让凶手自今逍遥法外。
儿子的含冤离去,让我和我老伴悲痛欲绝,数次昏倒,3次住院,整日以泪洗面,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儿子的离去给我们家庭带来了无尽的伤痛和沉重的打击;运城警察的恶行让我年幼的孙子(不到4岁)永远的失去了他亲爱的父亲,让我永远的失去了心爱的长子,上演人间最悲惨的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生惨剧。
2008年10月5日王显成和同乡张军两人在运城市火车站不远的成都小吃吃过午饭后,来到离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站前派出所3米远的公话超市打电话,因公话超市乱收费,与老板发生争吵。运城市火车站站前派出所在接到公话超市报警后遂派出张斌、王辉等4名警察处理此事,欲将二人带往派出所。由于这4名警察既不亮证也不表明身份,王显成及张军说他们是假警察,拒绝前往派出所,恼羞成怒的这4名警察强行将张军、王显成二人往派出所里拖。
在话吧外和派出所楼道内王显成遭到协警王辉、张斌的肆意殴打,造成王显成手臂、头部数处受伤,致使其脑血管暴裂、颅内大出血, 随后王显成不省人事地倒在了站前派出所的楼道里。被两名警察拉在前面的张军见此情景,强行摆脱警察的纠缠扑到王显成身边时张军再次遭到警察的暴打。
直至当天16点40分,王显成才被当地120急救中心送往医院抢救。但人早已气绝身亡!我们后来在查看王显成尸体时发现王显成头部额头眉弓处和手臂等多处有明显外伤,在后来尸检时也得到运城市和盐湖区两级检察院工作人员和法医的证实:王显成额头外伤,右颞肌肉大面积出血,手臂等处有瘀血,尸检表上有记录。同时受害人张军也被打得遍体鳞伤。
2008年12月17日四川《成都商报》、北京《新京报》等报社和《新浪》、《腾讯》、《网易》、《搜狐》、《新华》、《凤凰网》、《台海网》等数十家知名网站以及湖南电视台、安徽电视台等以《四川绵阳乡干部在山西运城派出所离奇死亡》为题对王显成死亡一案进行了大篇幅的报导后引起社会公众极大反响,在公安部和山西省公安厅的督促下,以运城市公安局为主、运城市检察院和盐湖区检察院参加的“10.5案联合调查组”当日成立。
然而联合调查组并未履行起将王显成死亡一案彻底查清的职责,仍然敷衍了事,只是将原案卷和当事人、证人简单重复调查,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采用非法手段威胁恐吓证人。对尸检报告中所提到的致命伤的形成并未查明原因,也未找到相关证据,至今未向最重要的证人-张军重新调查了解情况,对于在逃的王辉,专案组以找不到其人为由而不采取其他措施让其归案。在没有充分证据和证人证明的情况下便得出结论,仍然坚持认定王显成系醉酒摔倒死亡。
试想在我们警察的保护下怎么会摔倒,并且还是两次摔倒(按照警方的逻辑:王显成自己直到摔死为止)?既然警察看见王显成已经醉倒在地为何不送医院而往派出所拉?既然王自己摔死的为何警察要冒着生命危险跳楼逃跑(王显成的死亡吓得警察跳楼,王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
既然王自己摔死的警方为何要赔偿人家45万元巨款还要求人家亲属不得上访、不得曝光、不得追究警方任何责任?案发后被害人亲属质疑本应回避的盐湖区刑警队为何要执意调查?为何案发后原来由一名盐湖公安局副局长分管的刑侦工作马上交由局长直接分管?
运城市10.5联合调查组为何不对本案的受害人也是本案全过程亲身经历者和重要的目击证人张军调查(有关法律规定除精神病人的证言不能采信外,其他证人所提供的证言都应作为证据予以采纳)?犯罪嫌疑人单位领导—盐湖公安分局的局长居然还担任运城市10.5联合调查组的副组长,这样的调查还是公正的吗?既然信誓旦旦声称调查是公正的、真实的又为何不敢给被害人亲属有关调查报告、立案通知书(或不立案通知书)?如此肤浅的调查报告和如此草率的调查结论怎么能向公众和家属交代?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提一下,运城市盐湖区年仅29岁的青年李晓鹏被盐湖区公安分局巡警中队的两名警察活活打死一案。2007年11月6日上午十时许,在运城市盐湖区工农西街木材公司院内一处已弃置不用破烂不堪的工房借住的李晓鹏被盐湖区公安分局巡警中队的两名警察活活打死。
后来盐湖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恩生等人为了逃避罪责,编造称:这两个人是私自在外假借公安机关名义办案,与盐湖区公安局无关(如此荒唐的借口连小孩子也明白,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两人如何能通过他人派警车将李晓鹏带到公安机关?)。最后李恩生仅仅做了一个检讨了事。10.5王显成被害案发生后,李恩生故伎重演编造王显成系酒后摔死的谎言,想以此来逃避责任追究。
光天化日之下,盐湖区站前派出所滥用警力制造了“被害人王显成死亡,受害人张军受轻伤,协警张斌畏罪潜逃跳楼摔成植物人”的惊天血案,身为执法的警察知法犯法,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而当地公安机关不仅不予立案侦查,反而包庇凶手,歪曲事实,消极对待,让凶手逍遥法外。
我们不仅要问,公安局的权力是谁给的,谁给了盐湖区公安分局如此凌驾人民头上随意草菅人命的特权,谁在纵容盐湖区公安分局对待百姓生命漠不关心,消极懈怠,百般推卸责任的霸王行径?法治社会需要法律的利剑刺穿“谎言”,斩断“黑手”,将假借公权欺害人民鱼肉百姓、将假借公权满足个人小利益、将纵容侵害百姓利益的不法干部推上正义的审判台,等到这些人灵魂迟到的觉醒时面对的已是血淋淋的现实!
这两起案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是运城市盐湖区公安分局原局长长期鱼肉百姓、视生命为粪土,包庇纵容下属、徇私枉法、目无法纪的必然结果,如果不将李恩生这样的人民败类清除,李晓鹏死亡案件、王显成死亡案件还会发生。
对于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的2名警察恣意草菅人命、践踏国法的罪恶行为以及一些公安警察和个别领导徇私枉法、包庇纵容凶手的恶劣行径,我表示极大的愤慨。特别让我们被害人无法接受的是:听说,盐湖公安分局公然给打人的凶手奖励40万元。这让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的,请问中国还有没有天理啊?还有没有讲理的地方?
泣诉人: 王运华
联系电话: 13088253967
通信地址:四川省盐亭县农业局
邮政编码:621600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附: 新闻报导
绵阳乡干部在山西运城派出所死亡
网址 http://news.qq.com/a/20081217/000292.htm
安徽卫视的报导: http://tv.sohu.com/20081219/n261310112.shtml
湖南电视台报导:http://vblog.hunantv.com/p178_MTE2NzEz.html
死者图片link:
http://img.bbs.qq.com/cgi-bin/img?test=test&uuid=__317dd622fcb54c5eb7eb60dbd8ac5e28
http://img.bbs.qq.com/cgi-bin/img?test=test&uuid=__c6ca251c91264ee690e4db33ff44c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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