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4日电)发生在今年1月17日的屏东县里港乡徐姓小五学童绑架案,被告李贤深今天被屏东地方法院以掳人勒赎罪,判刑11年、褫夺公权5年。全案仍可上诉。
检警查出,掳人勒赎案由李贤深与3名就读高雄市某私立高职的学生共同犯案。李贤深透过朋友与丁姓男学生认识,丁姓学生因想买机车没钱,找李贤深帮忙,李于是策画掳人勒赎,丁姓学生并邀陈姓女友及陈姓男同学共同犯案。
被告等人1月17日开着所租的汽车到屏东县里港乡随机犯案,路上看到徐姓学童骑脚踏车,就将徐童掳上汽车,将肉票藏匿于高雄市租屋处,再打电话向徐童家人勒赎,因得知徐童家境不富裕,才把赎金从新台币100万元降到新台币60万元。
徐童家人交付赎金后,被告等人也将徐童释回,李贤深分得新台币40万元,丁姓等3名学生分得新台币20万元,3名学生在1月20日被警方逮捕,李贤深则在2月17日被警方逮捕。3名学生目前还在少年法庭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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