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0日电)莫拉克台风重创南台湾,政府将比照921震灾标准,发给死亡、失踪者家属新台币100万元慰助金,重伤民众25万元慰助金。
死亡、失踪100万元慰助金包括中央政府发给的20万元、地方政府20万元、赈灾基金会60万元;重伤25万元包括由中央政府发给5万元、地方政府10万元、赈灾基金会10万元。
政府也提供安迁及淹水救助,由地方政府负责办理。安迁以户内人口5人为限,每人2万元,每户最高10万元;住屋淹水达50公分以上的现住户,每户发给2万元慰助金,以1门牌1户计算。
另外,赈灾基金会也提供安迁、租屋、淹水赈助,但赈助以1项为限。安迁赈助为每人发给慰助金1万元,每户以户内实际居住人口5口为限。租屋赈助每人每月3000元,每户以户内实际居住人口3口为限,赈助期间半年。住户淹水救助以住屋淹水达50公分以上之现住户,每户发给2万元,以1门牌1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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