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如果不是在加拿大,我已经死了

【新唐人2009年8月18日讯】赖昌星在近日表示:“如果不是在加拿大的话,我已经死了。”

51岁的赖昌星一直是加中关系中相当有争议的一个人。他是中国通缉的远华走私案主犯。中共政府一再称,如果赖回国不会被处决或者受到折磨,但加拿大最高法院认定他如果回中国的话会面临酷刑折磨,因此至今赖昌星仍在加拿大。
据《环球邮报》报导,赖昌星说,在中国根本没有机会获得公正的审判。“在中国,一旦政府假定你是有罪,他们逮捕你完事。” 赖昌星在潜逃加拿大十周年之际表示:“如果不是在加拿大的话,我已经死了。”
赖昌星以他为主嫌的犯罪集团约从1994、1995年起在厦门走私,前后至少5年,涉案金额达人民币800亿元,逃漏税款300亿元,走私物品包括成品油、 植物油、汽车、香烟、化工产品等。涉及该案高官包括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解放军总参情报二部部长姬胜德,以及福建大批党政要员,轰动一时。
但赖昌星本人表示,在90年代,他和其他那些“致富光荣”的商人比起来半斤八两。他还声称因为远华案而被枪决的7人都是替罪羊。“他们无罪,也与我无关。但是,中共政府说他们涉案,所以他们没有机会。那么多受害者,那么多的家庭被摧毁。你能想像吗?”赖昌星说。
中共官员一直将赖继续留在加拿大视为加中关系的绊脚石,并想方设法要将赖引渡回中国。 赖昌星说:“我想念我的故乡,但我已经在这里住了10年。我已经习惯了。在加拿大才有司法的公正。”
他不相信中共对他的人身作出的保证,他表示头一年或两年,由于媒体的关注,可能不会发生什么事情。“但在此之后,当我死了,没有人会知道。”
与此同时,他已在加拿大获得工作许可,赖昌星说:“当然,我将交税。我将非常高兴地在加拿大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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