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8日讯】(中央社吉隆坡8日法新电)马来西亚最高法院今天做出不利于美国速食业巨擘麦当劳(McDonald’s)的裁决。麦当劳为了不让当地餐厅麦咖喱(McCurry)使用它的字首“Mc(麦)”,两方已经缠讼8年。
这家家族经营餐厅的律师奈尔(Sri Dev Nair)表示:“麦当劳诉讼之路已走到尽头,McCurry可继续使用Mc。”McCurry主要提供马来西亚人最喜爱的印度酸乳酪烤鸡和香料鱼。
奈尔说:“McCurry和麦当劳是两家不同的企业,不论是所提供的食物还是顾客群都不同。”他以此驳斥麦当劳宣称“使用Mc可能造成混淆”的说法。
高等法院2006年判决McCurry非法侵犯麦当劳的商标权,但是上诉法院今年4月推翻这项判决,McCurry以小搏大取得胜利,犹如圣经故事中大卫对抗巨人歌利亚的翻版。
麦当劳今天寻求联邦法庭驳回上诉法院的判决,但是法官拒绝这项申请,并且认为麦当劳的诉状“撰写不当”。(译者:中央社卢映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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