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12日电)雷曼兄弟连动债受害投资人今天再度走上街头,要求银行尽速处理连动债纠纷,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表示,希望银行9月底前能将和解率提高至五成以上。
银行局官员表示,去年连动债纠纷爆发以来,金管会就一直双管齐下,由银行公会以“金融消费争议案件评议委员会”客观第三人,处理连动债纠纷,另一头则由银行同时与客户和解。
雷曼兄弟声请破产引发的金融海啸将满一年,外界批评国内连动债和解率仍低,不少雷曼兄弟连动债受害投资人控诉,香港投资人可拿回本金的六成,台湾却拿不回二成,要求比照香港模式理赔。
银行局表示,一直希望银行能与客户达到较高的和解率,“期待”银行九月底前处理连动债和解件数达五成以上,若银行不积极协调纠纷,不排除对银行处以行政措施。
根据金管会统计,截至9月4日止,申请评议案件已和解达7603件,和解率虽自今年6月底的11.7%增为32.63% ,金管会希望这部分和解率能提高至五成以上。
针对外界质疑连动债和解率过低,官员解释,争议案件需双方都有和解意愿及共识,只要有任一方意见不同,和解速度就会比较慢。
金管会指出,未申请评议连动债争议案件中,已与银行达成和解的件数计有1万3416件,和解比率也高达71%,总和解件数已超过2万1千件,近期和解成效已有大幅提升。
此外,针对部分投资人要求应比照香港模式理赔,金管会表示,新加坡、香港所处理的雷曼相关结构性商品,是针对有抵押品的迷你债券,其抵押品都放在香港当地、且尚有残值,其他连动债的争议处理,仍与国内评议委员会处理机制相仿。
金管会表示,国内处理连动债纠纷也没有区分和解对象,即处理纠纷对象包括雷曼及非雷曼连动债的投资者,都可进入和解及评议机制协商。
针对赔偿比率,金管会指出,银行公会评议委员会采个案检视,以投资人个人情形以及银行缺失程度,评估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比率由0%至100%。
金管会表示,将持续促请银行与民众进行和解,各银行已订定连动债申请评议案件的处理目标,尽速以和解方式解决纷争,并优先与高龄、低学历及重大伤病的弱势投资人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