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4日讯】11月3日上午捷克宪法法庭裁决认可里斯本条约,当地时间下午3时,捷克总统克劳斯签署了里斯本条约,正式完成了捷克批准该条约的程序,这也是整个欧盟27国批准该条约的最后一步。
至此,欧盟一直推动的里斯本条约的批准过程终于尘埃落定,就如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上星期四欧盟峰会期间所描述的,是个马拉松,而且是个有障碍的马拉松。
稍早,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政府宣布,若是获得捷克总统克劳斯(Vaclav Klaus)的批准,新欧盟《里斯本条约》可能最早于12月1日生效。
攸关欧盟建制与发展的《里斯本条约》,必须经过欧盟廿七国批准后方能生效,捷克是唯一尚未批准的国家。动用国家元首权杯葛这项条约的捷克总统克劳斯担心该条约生效后,将导致二战后被逐出捷克的2百50万德国人,据此向捷克提出归还原有财产的要求。
在上星期四的欧盟高峰会上,欧盟各国首脑同意捷克可以免除履行里斯本条约中的基本权利宪章,对此,克劳斯表示满意,并承诺会签署该条约。1月3日当地时间下午3时,捷克总统克劳斯签署了里斯本条约,正式完成了捷克批准该条约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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