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粤维权律师受压 中国法制精神丧失殆尽

【新唐人2010年1月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心语报道)中国的多名维权律师在过去一年遭当局以不同方式打压,不少律师遭停业及吊销执照的处罚,更有律师因为辩护而遭到打压。林洪楠及刘士辉近日都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覆议和诉讼,要求恢复他们的执业权利。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回顾了一年来律师遭打击报复的情况,呼吁外界关注。


除了北京地区的律师外,福建及广东两地的维权律师也面临无法执业问题。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星期四发表声明,表示关注代理福建福清市爆炸案律师林洪楠突然被责令停止营业一年的情况。林洪楠于12月23日正式收到在一个多月前当局便已做出决定的责令停止执业一年通知书,理由是他在2002年代理福清市纪委爆炸案,在阅卷的时候私自把“秘密”材料复印带走并向家属及境外网站披露有关资料,但此项处罚恰巧在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开庭前5天(11月5日)下达,外界因此怀疑林洪楠律师因为担任吴华英的辩护律师而遭到报复。

林洪楠星期四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他已经在12月24日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覆议:“覆议不行的话,就要进入行政诉讼,当局现在因为我代理了闽清的严晓玲案,因此就将它延伸到8年未决的福清爆炸案进行报复。我想他们应当纠正过来,如果(坚持)这样处理,那就将成为国际司法丑闻。”由于遭下达停业一年通知,林洪楠目前无权再继续代理福建严晓玲一案。

福建严晓玲案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北京律师刘晓原认为该行政处罚严重缺乏事实证据,即便所谓证据成立,该行政处罚早已超过两年的法定时效。刘晓原星期二并致信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表示案件依规定12月1日审限已期满。现该案已超审限,属超期羁押,如审判活动尚未完成,须继续审理,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以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除了林洪楠提起行政覆议外,另一位维权律师,也就是在两个月前穿着上面写有“一党独裁,遍地是灾”字样的文化衫去登山的刘士辉也同样在12月24日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刘士辉表示:“我对广州司法局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之前对我做出的行政处罚。对于行政处罚,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不服可以进行行政覆议”。刘士辉在几个月前被当局处以停业9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胁迫律师事务所开除他。他认为地方当局之所以打压他,一来是他受理郭飞雄的案件,二来是他代替郭飞雄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举报梅州监狱狱警打死一名法轮功学员并对郭飞雄使用酷刑。

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在2009年的最后一天,呼吁中国政府停止打压维权律师,其执行秘书潘嘉伟向本台表示:“这一年来我们感觉维权律师太没有保障了,年初的时候年检问题,北京有二十多位律师无法通过。后来很多国际压力,引起中国政府关注之后,越来越多律师得以通过,但是还有十多位律师没有通过。而2月份的时候,高智晟律师被从老家带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情况,我们非常关注;还有陈光诚现在还在监狱里面,郭飞雄也是。我们也非常担心他们在狱中的状况”。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