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禁止美信用卡公司随意涨息

【新唐人2010年1月11日讯】美国人的信用卡债高达8500亿美元,平均每个中低收入家庭的卡债就达到8650美元﹔联邦众议员麦隆尼提出的信用卡改革法于去年获得奥巴马总统的签署,她提醒消费者,1月7日是信用卡公司调涨应付款利息的最后期限。

联邦众议员麦隆尼提请消费者注意,如果在1月7日以后收到信用卡公司的信件,标明你的应付款利息有所上涨,则说明信用卡公司违反了最新的信用卡改革法。

麦隆尼也敦促参议院尽快通过HR4173法案,建立消费者财务保护机构,以监督信用卡公司依法运作。

按照新法,自2月22日起,禁止信用卡公司对60天以内的卡债调高罚款;禁止对按时付款的金额征收利息等。

消费者工会项目主任贝尔也认为,信用卡公司想尽办法在新法生效前征收各种费用和调高利息,所以成立一个保护消费者的民间机构很有必要。

麦隆尼也鼓励消费者检举违法的信用卡公司。

联邦众议员卡洛琳•麦隆尼:如果你发现有信用卡公司违法,告诉你的国会议员或银行监管机构,他们会制止这种行为。

新唐人记者朱峰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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