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13日讯】云南大学一名教授近日被法院判处10年至18年徒刑。原因是勾结省级官员,套取的国家资金在景洪市国有土地上建别墅,并将648万国家扶持资金占为己有。
据大陆媒体报道,云南省财政厅农业处副调研员陈锐平,云南大学教授许继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大主任、财政局局长周华清,利用职责分工权力,套取国家资金并占有,被控受贿罪、贪污罪的系列案在普洱中级法院和宁洱县法院一审宣判。陈锐平获刑18年,许继宏被判16年,周华清10年。
2004年陈锐平和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肖晓鹏,在前往西双版纳时,看中了景洪市园林巷的一块国有土地,构想拿来盖私人别墅。随后勾结西双版纳财政局长周华清、森林公安局长陶双寿等人,将国有土地变为私有土地。
他们利用办理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等职务之便,让被告人许继宏以许悦等假名共同入股,于2004年5月在景洪市注册成立“西双版纳赛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再以公司发展产业项目为名,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厅申报“天然林保护、沉香种植扶持、膏桐太空育种示范栽培补助”等项目资金。
从2004年到2007年,获取国家项目扶持资金共计人民币277万元;项目资金陆续到位后,陈锐平、许继宏等人虚构支付购苗款及劳务费等事实,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用于购买西双版纳州国资位于景洪市园林巷7号的3820.75㎡的一块价值135万元的土地,并用60万元退还股东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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